投保人:江先生,22岁,职业运动员,年收入3万元。
推荐险种:
(一)康宁终身保险
保额:5万。
保费:年交3050元,交20年。
保险责任:
(1) 若被保险人不幸患有心脏病、脑中风、慢性肾衰竭、癌症、瘫痪、严重烧伤、爆发性肝炎等疾病或因病须做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一经确诊,公司将给付10万元,并免交以后各期保费。
(2) 若被保险人不幸身故或高残,公司将给付15万元,但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应扣除。
(二)国寿松柏养老金保险
保额:10万元
保费:每年交2940元,交至60岁
保险责任:
(1) 从60岁起,江先生每年可领养老金1万元,直至终身。
(2) 若被保险人在60岁之前不幸身故,公司将按其所交保费与现金价值中较高的给付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自开始领取养老金但未领满10年身故,其受益人可继续领取未满10年部分的养老金,合同终止。
(三)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保额:2万元
保险期间:一年
保费:320元
保险责任:
(1) 若被保险人不幸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医疗费超过50元部分,公司按实际费用支出的85%给付医疗保险金;
(2) 若被保险人不幸因意外伤害门诊治疗,公司将按实际费用支出的70%给付保险金。
点评:养老和医疗是现代人必不可少的保险保障,家境小康的运动员江先生也不应例外。考虑到江先生人年轻、身体素质较好,在医疗险的选择上以提供大病医疗保障的康宁终身保险为益;在养老险的选择上以单纯提供养老保障的为益。此外,作为职业运动员,终日在运动场上拼搏难免会摔伤、挂伤,鉴于前面的康宁终身保险已提供了部分意外伤害保障,故在此再附加一点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