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保险)于2001年12月28日正式成立,成为中国加入WTO后,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第一批批准成立的全国性人寿保险公司。公司总部设于上海,注册资本为8亿元人民币。 作为一家全国性寿险公司,东方保险在业务地域和业务范围内均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东方保险可基于自身判断,并在报经保监会批准的前提下,在国内任何地点设立分支机构。按照保监会的有关规定,东方保险的业务经营范围包括: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个人定期死亡保险、团体定期寿险、个人两全寿险、个人终身寿险、团体终身保险、个人年金保险、团体年金保险、个人短期健康保险、团体短期健康保险、个人长期健康保险、团体长期健康保险、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保险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以及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资金运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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