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在产品创新上似乎总干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今年的“十一”黄金周,上海有将近2万对新人举办了婚礼,然而刚在上海试行不久的全国首个“新婚意外人身保险”———“新人吉祥保险”却意外受冷,基本无人购买。开发该产品的保险公司本来希望为结婚者提供保险服务,没想到并不招人喜欢。还有保险公司去年推出的酒后驾车险,赚足了大家的眼球,然而购者寥寥,今年更因为违反《道路交通法》而退出市场。 据统计,2003年产险推出了1700多个新险种,最终在市场上形成气候的少之又少。看来,保险产品开发出来后,常得不到市场认同已成为普遍现象。 脱离消费者使新产品遭冷遇 保险公司费了一番力气开发出的新产品竟遭冷遇,说起来有些冤枉。事实上,不少保险公司在开发产品时没有充分考虑消费者的需求,缺少针对性,于是只能种豆得豆。 目前,国内保险公司仍然习惯于卖方主导的经营理念:我开发什么,就会有什么样的需求;而不是客户需要什么,我就开发什么。尽管他们在开发新产品时会说自己着眼于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实际上往往南辕北辙。 在创新方式上,保险公司普遍存在懒惰心理,或者说是粗放式开发。产品开发不是从实际需求出发,而是采取不加取舍的拿来主义,很多新保险产品照抄西方保险发达国家的产品或者经验。以新婚险为例,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结婚综合保险”在美国等西方国家非常普及,按照这个逻辑,国内的婚礼也会对这个险种有很大需求。可是国内外终究有别,国内保险市场还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且不说购买能力弱,单公众的保险意识就有云泥之别,足以影响一个产品的销售。 产品创新缺少针对性,还源于保险公司常抱以作秀的心态开发新险种,很多时候,开发产品目的在于借机炒作一把,提高自身的知名度或者证明自己是家有活力的公司,至于能否满足消费者需求则考虑较少。去年非典肆虐的两三个月里,有的保险公司一口气推出了几十个非典险种,现在这些产品已被束之高阁,造成了很大的资源浪费。不是说没有必要开发非典产品,只是没有必要竞赛谁开发出的新产品多,新产品开发说到底不该是应景之作。 亟须有效的产品创新 随着保险市场进一步放开的脚步加快,产品创新的问题关乎着国内保险公司将来能否在市场上立足。 近年来,保险市场上的竞争基本停留于价格战这一初级阶段。价格战给保险公司带来了巨大的经营风险,集中表现在费率持续下降和赔付率一路走高。以财产险为例,从2001年开始,平均费率连年下降,2003年的费率竟然比2002年下降了58.79%,这就是非理性价格竞争的结果。随着市场主导力量加大,保险主体骤增,外资保险公司没有经营地域、范围的限制,竞争势必愈加激烈,价格战肯定不是保险公司竞争的长效武器。发达保险市场发展经验告诉我们,在一个开放的市场中,理性的竞争方式应该从价格竞争转变为产品竞争,没有产品优势的保险公司很难在市场上立足。因而,保险公司迫切需要开发出有吸引力的产品,增强市场竞争力。 有吸引力的产品是要消费者喜欢的,因为保险产品最终要卖给消费者。经济、文化的多元化造成了消费者需求的多元化,同时,人们保险意识逐步增强,保险公司依靠单一产品打天下的时代逐渐远去。产品竞争时代的特点是保险产品越来越讲求个性化,有效满足部分地区或者部分人群,如有的地区大棚蔬菜种植业发达,便开发出针对蔬菜种植、储藏、运输的农业险;有的地方人们保健意识强,就开发有针对性的健康险等。谁能开发出针对性强的产品,谁就赢得消费者,也就赢得了市场。 而政策之门已经打开,保监会为鼓励保险产品创新,今年相继修改了产、寿险产品审批和备案管理制度,将事前审批改为事后监管,促进产品创新。特别是财产险允许保险公司省分公司拥有部分产品开发权,目的就是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出适应性强的产品,满足公众的保险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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