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朱晨辉报道记者昨天从保监会获悉,保监会再次启动了《保险法》的修改工作,并在自己的网站上发布相关公告,向各保险经营机构、专家学者及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而随着《保险法》第二次修改的大幕徐徐拉开,保险商渴求获得更大投资权限的心思也开始变得活跃,此前一所名为“复旦大学太平洋金融学院”的民办独立学院的开办,曾一度让太平洋保险集团牗太保牘深陷质疑声中。保监会要“与时俱进” 据保监会新闻发言人张先生向记者透露:保监会已经将确定的13个重点问题发到网站上,这13个修改重点既有与消费者紧密相关的问题,如保险合同的成立与效力问题;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与保险人的说明义务等,也有涉及保险监管的问题,如保险公估公司、兼业保险代理机构、专属保险代理机构、个人经纪人、保险营销员的定位及监管;保险行业协会的定位及职能等。 保险商要“移情别恋” 记者了解到,由世界知名大学复旦大学和世界保险50强之一的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共同打造的复旦大学太平洋金融学院已于10月18日开学,预计总投资接近20亿元人民币,为目前内地二级学院之最。据说学院毕业生除了能获得向各大中型公司和金融机构直接推荐的机会外,一批为数不少的毕业生还可以到太平洋保险公司工作。而太保此番出资近10亿元人民币,占50%的股权。但是现行的《保险法》第105条中明确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在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不得用于设立保险业以外的企业。”太保投资保险业以外的实业是否有逾越现行《保险法》之嫌?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系的郑伟博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不允许保险公司投资实业,主要是监管机构出于对风险监控的考虑,这道口子一直没有开。因为投资实业需要大量变现资金,保险公司在现金流上会容易出现问题,这样将影响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实际上,保险商渴望获得更大投资权限的热情已难以按捺。而保险公司能否投资实业,如果允许怎样进入?这无疑将成为《保险法》再次修改中讨论的一个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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