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保险统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中国保监会成立以来第一项以主席令形式颁布的保险统计规章。配合此项《规定》的出台,保监会集中人力、物力历时一年之久开发了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以从技术上保证《规定》得到真正落实。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规定》在我国保险业全面对外开放的前夕出台,其意义不仅在于规范保险市场主体的统计工作、充实保险统计工作的法律基础、提高保险业统计监管水平和改善风险管理能力,更为重要的是,《规定》揭开了我国保险行业新时代的序幕。 首先,《规定》有利于保险业全面重视保险统计工作,确保基础数据的准确性。《规定》将统计方法与保险行业的特殊监管内容进行有机结合,建立起了一套适合我国国情、全面的保险统计信息体系,通过界定保监会统计管理的主体、对象、内容以及方式,不仅明确了各保险市场主体在保险信息统计工作中的权利与义务,同时也明确了作为监管主体的保监会在整个系统中的权利与义务,充分体现了市场与监管对等互助的关系,以行业规章的形式强调了保险统计工作的基础性地位。同时,新的保险信息统计方式由保险机构直接上报财务和业务科目数据,由于存在多种校验关系,科目数据基本上能如实反映真实信息。在全面采集基础数据的同时,辅助以统计抽样调查和统计监督检查等多种统计手段,以确保我国保险行业统计数据的真实、完整、准确和及时。 其次,有利于构建保险监管指标体系,量化监管具体内容,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伴随《规定》出台的保险监管指标体系是集描述、评价、监测和预警等多功能为一体的指标体系。保险统计信息系统提供的包含保险业综合发展状况和趋势信息的基础数据,由我国保险监管指标体系进行有效解读,能够发现数据背后隐藏的问题,有助于摸清我国保险业的真实情况和市场发展规律,进行有的放矢的市场监管和科学研究。据了解,为进一步提高市场运作的透明度,保监会将会定期公开相关信息,有利于警示保险机构,树立诚信意识。除此之外,《规定》还以行业法规的形式鼓励各保险机构对自身及行业信息进行分析,以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保险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有关专家最近指出,我国保险业发展急需解决制度安排、结构升级、法律权威以及道德建设四个问题。《规定》作为一个行业管理规章制度,在框架上初步解决了制度安排和法律权威等问题,但是结构升级和道德建设却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随着市场的发展逐步推进。保险行业数据标准作为结构描述和道德判断的基石,首当其冲地受到保险市场各主体的关注。目前,各家保险机构都在建立自己的经营核心业务系统,迫切需要一套具有指导性质的行业数据标准,为企业信息化打基础。保监会扎实的专业背景、全面的数据基础以及法定的监管地位,使其成为有条件进行详细研究、筹建全国保险行业数据标准的最佳人选。由此来说,《规定》的出台同时也揭开了数据标准设立的序幕。 随着我国保险业全面对外开放,中资与外资保险公司的竞争将全面展开。商业公司间的竞争是市场的竞争,而监管部门面临的则是与国际监管水平接轨的难题。我国商业保险市场化仅仅经过了二三十年的成长期,相对于国外成熟的监管手段,我国还有很多需要学习、改进的地方,《规定》的出台正是我国保险监管迈出的坚实的一步,为与国际先进监管方式接轨作出了技术上的准备和制度上的安排。
金融时报 齐闻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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