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双方协商”空间并不大 在上个月央行出台的房贷新政中,很多人并没有留意到一些细小的变化。文件内谈到“将现行的住房贷款优惠利率回归到同期贷款利率水平,实行下限管理,下限利率水平为相应期限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商业
银行法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主确定利率水平和内部定价规则。”
针对该项政策,杭州各银行立即调整了贷款利率和最低成数。同时,由于利率出现上下限的浮动空间,杭州已经出现了利率和成数“因人而异”的情况:有的房子是以5.51%的利率下限放款,而有的人则更高。同时,贷款首付成数也各有区分。
但是,央行该文件的另一些重要政策似乎被忽略了。
文件规定:“个人住房贷款的计、结息方式和还款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在合同期内贷款利率由一年一定,改为由借贷双方按商业原则确定,可在合同期内按月、按季、按年调整,也可采用固定利率的确定方式。”
业内人士表示,这意味着以后借款人可以去和银行商定利率水平,确定利率是浮动还是固定。也就是说,理论上借款人可以去和银行商定一个利率,然后把这个利率固定下来,20年30年都不变了,以后无论央行再加息或是降息,都跟你没啥关系了。
但是,记者从杭州各家银行了解到,新政策出台一个多月来,还没有一家银行与客户就这些内容进行“协商确定”,更没有实行“固定利率”的事例。
原因何在呢?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对于“利率可自由调整”等内容,消费者的认知度还不高,基本上可以说是一无所知。而可以采用固定利率,则是央行首次明确规定,因此很多消费者根本不知有固定利率这回事。
而银行方面也乐得视而不见。一家银行的业务人员表示,在目前的加息预期下,固定了利率,降低了借款人的利率风险,而这个风险无疑又会转移到银行身上来。在政策没有明晰,或者市场环境不明的情况下,银行是不会让自己背上这个风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