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综治委日前决定,对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鞍山分公司的2004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一票否决。
据悉,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在2004年出现重大贪污案件,有3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共贪污保费118万元人民币;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鞍山分公司下属基层单位发生多起违法犯罪案件,其中某分公司副经理贪污1.875万元,一保险业务员贪污11.36万元(判刑11年)。
鞍山市综治委认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鞍山分公司在2004年没有认真履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责任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不落实,问题严重。根据《鞍山市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细则》的通知规定,对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鞍山分公司作出一票否决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