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怎么输送“粮草”
相对于大企业,中小企业更具有灵活性和进取心,是创新的源泉,在经济中更具竞争性。只有保护竞争,才能保持资本的高效率,才能鼓励创新;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真正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促进中小企业的蓬勃发展。
1.政府的职责不是创造财富,而是集中稀缺的公共资源,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营造一个有利于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状况、提高中小企业竞争力的大环境。
(1)建立与完善有利于中小企业融资和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和司法环境。
A.目前只有一部有关中小企业的全国性法规《中小企业促进法》,还没有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这种法律框架不能根本解决中小企业整体重要性与个体弱势的矛盾。建议全国人大成立中小企业委员会,专门负责有关中小企业的配套法规体系的建设。
B.构筑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担保交易法律制度。修改完善《担保法》,引入动产抵押担保制度,扩大动产担保物范围,允许应收账款和存货作为担保物,允许在普通债权上设立担保,引入浮动担保制度,增强中小企业融资能力。
建立全国统一的公示性动产担保权登记制度,低成本、高效率地保护动产担保权人以及信贷交易各方的利益,增强信贷人放贷积极性,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健康有序地进行。
C.重新审视、检讨不利于中小企业融资发展、不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的法律法规,其中包括关于高利贷的界定等有碍于商业银行自主确定贷款利率的规定等,通过修改、修订及撤销加以完善;进一步完善会计、统计及税收制度,使之健全、连续、稳定而透明,并且有利于促进融资工具的创新;培育值得信赖的外部独立审计中介服务体系。
(2)加强社会征信系统建设,建立一套有别于大中企业的中小企业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建立个人消费信用信息系统,实现信用信息共享。据世界银行专家的有关研究认为,良好的社会征信系统能促使贷款成本降低二十个百分点。
(3)建议成立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的部级单位,在各地设立分支机构,相对独立于政府,有效行使其权限,并授权其监督其他政府部门对中小企业的支持。
(4)健全中小企业商业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产品选择、管理咨询、财务分析、融资需求、人员流动等提供全方位的商业化服务;改革政府采购制度,出台政府采购向中小企业倾斜的实施细则,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进一步开放金融市场,改革银行组织结构,加速利率市场化改革,强化银行业竞争,促使大银行逐步关注中小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
(1)建立有利于中小企业融资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了解掌握中小企业贷款的特点,建立中小企业贷款监管体系,增设中小企业监管部门,实行不同于大企业金融业务的监管;在合法与合理的范围内鼓励商业银行调整战略,根据自己的核心竞争力积极开展中小企业融资业务,增加中小企业融资服务。
(2)完善商业银行、特别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改变目前以行政区域划分总分行关系的组织模式,以价值链为核心,按不同客户对象进行划分,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贷款机构,实现银行结构扁平化,使商业银行的服务更加贴近中小企业。
(3)成立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融资的小额信贷机构,打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垄断的银行业格局,促使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城市商业银行等中小银行调整市场定位,增加金融市场的竞争压力,强化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能力,促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改善。
(4)建立银企之间稳定的合作关系,实现金融机构信息共享,较好地解决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对企业实行较好的监控。
(5)根据中小企业的特点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信用评分系统,广泛收集企业各类信息,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综合全面地评估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
3.构建以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为核心,包括政策性担保机构、风险投资基金和证券市场在内的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
(1)成立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在完成政府任务和目标的前提下,保证资产的流动性、安全性和效益性最大化。政策性银行的稳健发展是有效实现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这一目的的前提条件。
(2)加快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立法进程,认定信用担保机构的性质,确定信用担保机构的监管部门,规范信用担保机构的市场准入、业务开展、信息共享、税收优惠、风险控制、危机救助、市场退出等事项,有效防范行业风险,使之真正为扩大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服务;建立全国性再担保机构,对政策性中小企业担保中心和民营担保公司提供再担保支持,降低地方各类担保机构的风险,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3)促进风险投资、股权投资、租赁、典当等非银行融资工具和市场的发展,为中小企业提供多渠道的融资服务。
4.中小企业应苦练内功,把产品做到精、细、专、深,提高市场竞争力,增强自身从外部获得融资支持的能力。
仅仅凭借外界的扶持,并不能真正使中小企业长大变强,中小企业必须苦练内功,找准市场定位,增强自身积累能力和取得融资的能力。
(本报对原报告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