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项团体保险,不对个人销售。”太平公司有关人士称,“它主要为医院、公安机关、涉外企业设计,但不排除进入娱乐场所的可能。”
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会长、卫生部艾滋病专家委员会主任戴志澄称,目前中国已进入艾滋病发病和死亡高峰,疫情从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传播。如果防治措施不力,2010年全国艾滋病感染人数将可能达到1000万。
太平总公司从今年9月起允许分公司销售这个险种,分公司可以根据情况安排销售时间。而在中国艾滋病最为高发的省份河南,“艾滋险”于10月上市。
但“艾滋险”规定了严格的赔付条件,共计19项被列入免赔范围。其中包括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注射毒品;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被保险人使用了未经国家血液质量检验机构质量检测合格的血液用品;被保险人在非“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接受输血治疗,以及被保险人因医疗事故导致感染等。而最重要的一点是:只有当病情已对投保人生命构成威胁时才能拿到钱——这就意味着,在HIV病毒的潜伏期里无法获赔。
“同性恋及两性恋者、静脉药瘾者、血友病患者是艾滋病的三大易感人群,占了艾滋病患者的绝对比例,”一位业内人士说,“但‘艾滋险’对高危人群拒绝开放,虽然从商业运作看是合理的,但还是体现了保险领域改进的保守。”
清华大学教授、艾滋病研究专家李木盾则认为:艾滋病保险的设立更应该成为一种政府责任。期待将来的一天,它能被列入社会保险的范畴。
流行病保险:
投放者有权乘机“作秀” 滋险合同终于签订。
专家同时提醒,如果风险控制不好,保险公司可能在新险种上栽跟头
记者:如何看艾滋病险和禽流感险的推出?从SARS到禽流感,这些险种的推出是利用人们对传染病的恐慌心理牟利,还是确实有需要?艾滋病险和禽流感保险的收益——对保险公司——有多大?
申曙光:不能用“非此即彼”的方式看待新险种。首先,这是商业行为,利益最大化是保险公司的目标,只要其行为不违反法律。因此,如果要具体分析保险公司该不该推出这两种险,应该看其供求关系。而这种需求是客观存在的,面临新的传染病,一部分人有得到经济保障的需求;对于某些特定行业的人来说——例如医疗卫生行业和公安部门——需求可能还比较大。所以保险公司推出这类险种是值得肯定的,体现了分担风险、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的功能。
即使是乘机“作秀”,也不能以此全部否定。这种作秀是广告行为,并无恶意,并不损害他人的利益。而且,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看,提高人们的保险意识是一件好事,保险公司有权利“乘机作秀”。
至于说保险公司是否在利用人们对传染病的恐慌心理牟利,这要看相关险种的条款是否明确、合理。如果保险条款含糊不清,让投保人觉得是承担了相关的责任,而实际上并不承担,则可以下此结论。
艾滋病险和禽流感保险的经济效益,我相信不可能很大。一是推出新险种是需要付出成本的;二是新险种购买的人数不大可能满足其预测人群的数量要求,保险公司要赚钱不容易;三是这毕竟是两种风险很大的传染病。
记者:由于这些传染病的传播和发病机制还未有定论,临床诊断也有待研究,如何确定保险公司的责任和赔付依据?有的保险公司认为,目前市场上的终身寿险并没有将人感染禽流感列入免责范围,所以因此而死亡的情形也是赔付的,没有必要专门推出禽流感险,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申曙光:确定责任和赔付依据方面不存在问题。不同的保险公司、不同的险种,其责任和赔付依据不同。一般说来,有相应保障需求的人应该考虑到两种可能,一是因病住院治疗,二是因病身故,它们由不同的险种来提供保障。
从保险原理和法律角度来看,终身寿险是将“身故”作为保险事故,除了条款中明确列出的免责原因之外,其他原因造成的身故保险公司都要给付。而从实际情况来看,由于禽流感是“新型病”,保险合同中还没有来得及将其列为“除外责任”,因此属于赔偿责任范围之内。
但医疗保险(包括大病保险)有所不同。因为医疗险一般是采用“列明保险责任式”——将所承担的责任明确地列在条款中,不在条款中的都属于不保责任。禽流感此前还未进入保险责任,因此不在赔偿责任范围之内。
当然,如果某些医疗保险合同中有这样的条款:不论何种原因,一旦住院治病,即提供一定数额的补贴,那么禽流感所致住院也能得到补贴。
记者:对于中国寿险行业来说,过去的业务中心在终身险,而随着艾滋病险、禽流感险包括非典险等新险种的出现,能不能说寿险行业正在发生某种变化?
申曙光:中国的保险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经具有较好的市场“敏锐性”。一些保险公司对这两种流行病的险种的推出,以及其他类似的险种的推出,反映了这一趋势,保险公司个性化也寓于其中。
但我要提醒已经推出或准备推出这类险种的保险公司:其一,不要将这类险种作为赢利的主要产品;其二,推出这类险种是要承担比一般的险种更大的风险的。因为新型的流行病的不可确定性程度太高,如果风险控制得不好,保险公司——特别是小型险公司——可能会在这里栽跟头的。
据中国保监会不完全统计,在2003年SARS期间,至少有24家保险公司推出了51项专门针对SARS的保险产品或者服务,包括医疗保险、收入保障类保险、疾病保险、人寿保险等四种类型。一些公司还专门推出了专门设计的SARS主险,保险公司应对重大流行病的紧急措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