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建设部公布了2006年的工作要点,今年建设部还将落实商品房预(销)售合同联机备案和实名制购房制度。严肃查处内部认购、违规促销、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用“购房实名制”遏制炒房,是经不住任何推敲的。通过别人的证件购买N套住房,然后从中获利,对于炒房者而言,并非什么难事。显然,遏制炒房,“购房实名制”最多只能算是一个辅助措施,难以起到像样的效果。
那么,如何打击炒房才有效呢?我认为,主要在于两点。
其一,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给。我注意到,这一条已被列入建设部的计划当中。据有关专家估计,经济适用房供给每下滑5%,就会拉动房价上升3%-4%,反之亦然。犹记得,当初上海房价涨得如火如荼的时候,上海市委、市政府确定了“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楼市调控原则,计划建设1000万平方米配套房和1000万平方米中低价商品住房,以使20多万户家庭受益,结果,上海成为调控房价最成功的地区。
但是,这种做法可能面临着许多地方政府的反弹,因为并非每一个城市都有上海这样的经济实力和上海市这样的勇气。在不少地方,GDP的增长相当一部分都要靠房地产业来拉动。房价上涨,地方政府面临着两大好处:一方面,可以抬高土地供应价格,成为直接的受益者。一方面,在房价上涨的过程中,税收等相关收入迅速提高,同时,也可以带动与房地产相关的产业快速发展。
因此,上海的做法并没有被太多的地方所采纳。与之相反,一些地方政府甚至在房价上涨的过程中,也唯恐错失了赚钱的良机,大幅度地减少经济适用房用地的供应和中低价位商品住房的供应,与开发商们一起“分红”,成为既得利益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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