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内资企业绝对控制权
外企在并购中方企业时会力争取得对企业的控股权。取得控股权的外企在制定公司发展战略时往往做出对中方品牌不利的决策,如减少对中方品牌的投资和技术革新、压缩中方品牌产品的产量,对自己的品牌则全力支持。
中方品牌由于缺乏创新会渐渐失去生命力并最终陨落。于是,中方企业就沦为外企品牌的加工厂。有的外企是在并购之初就取得了控股权,如法国达能控股中国饮料企业,有的则是利用中方企业资金不足的弱点,在日后的经营过程中逐步加大自己的资金投入,增加自己的股份,以降低中方所持股份,通过扩股,达到挤股、逼股的目的,最终取得对合资企业的控股权。
2003年8月,排名中国第一,世界第五大碱性电池生产商——福建南孚电池有限公司被其竞争对手美国吉列公司收购。
1999年,南孚正处在发展的黄金时期,在南平市政府吸引外资政策的要求下,南孚原股东以南孚69%股份出资与摩根士丹利、荷兰国家投资银行、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合资组成中国电池有限公司。其中,外方持股49%,中方持股51%。接下来的4年内,摩根士丹利通过转让、增资对南孚的控股达到了72%。2003年8月摩根以1亿美元的价格将中国电池的股份出售给美国吉列公司。
吉列的金霸王电池进入中国市场十年,都无法打开局面,市场份额不到南孚的1/10。而通过收购摩根士丹利持有的南孚股份,吉列完全控制了南孚,并且消灭了中国市场上最大的竞争对手,更重要的是获得了大半个中国市场。
借内资企业之力封杀中方品牌
如果外企不能实现控股,它们也可以利用渠道来推出自己的品牌产品,并为本方品牌大搞促销活动,却将中方品牌搁置一边。
没有渠道的支持,中方品牌便无法进入市场;没有强有力的促销,消费者会逐渐将其淡忘,中方品牌就这样渐渐失去了生命力。
1995年,江苏香雪海与韩国三星进行了合资。在合资过程中,中方没有对当时在市场上占有率非常高的香雪海商标做价值评估(据专家保守估计,当时的香雪海品牌价值在1个亿以上),而且把最优质的一块资产——人员和设备,毫无保留地给了由外方控股的合资公司。更为致命的是同意了外方提出的“从合资起的3年时间内,公司不再生产香雪海品牌冰箱”的合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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