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国资流失问题,举报者陈卫国认为,要想对国有企业一把手进行监管,就应设立财务监管的一把手才行
“说实话,我真的不想回忆这段经历。”2006 年3 月12日,陈卫国在接受《第一财经(相关:理财 证券)日报》采访时说。
陈卫国是河北省食品进出口公司(下称“河北食品”)的一名财务人员。在他10多年连续不断的举报下,河北食品国资流失近21亿元的真相不断浮出水面,该公司的原相关负责人已在2003年被判刑。
不过,陈卫国不满足于这个判决结果,至今仍在不断地进行新的举报努力。
十年举报
河北食品曾经是一家十分红火的单位。1992年它的出口净创汇曾达到1.6亿美元,盈利额800万元。
1982年8月,陈卫国毕业于河北省商校,1991年7月调入河北食品财务部。进入公司后不久,他便发现河北食品当时的总经理叶四合和财务部经理王兰珍在财务方面存在违法违纪行为。
1993年初,公司企审部对财务部工作进行内部审计,当时已经出任财务部经理助理的陈卫国发现,财务问题比他想象的还要严重。
“为阻止叶、王等人的违法违纪行为进一步发展,我开始考虑向上级反映叶四合等人渎职、财务作假等问题。”陈卫国说,从那时起他便以署名的方式向上级举报。
但随后的举报,不是石沉大海,便是遭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驳回。河北食品归属原河北省外贸厅主管。在公开场合,原省外贸厅的主管人士认为陈卫国是无理取闹。至于说陈卫国所认为的河北食品会垮掉的危机,上级主管部门表示不可理解。
陈卫国举报的情况包括因叶四合独断板栗业务,导致损失6000多万元;1993年河北食品隐瞒亏损达5887万元等。
一位曾经给予陈卫国帮助的原河北省外贸系统的离休纪检书记今年3月14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搞了一辈子纪检工作。陈卫国是一个财务科长,他们单位的财务混乱、国有资产流失问题,都是属实的。”
在多方压力下,1995年1月16日,原河北省外贸厅出具了一份《关于对食品公司群众反映有关问题的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认定陈卫国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但从问题的性质来看,1993年板栗经营发生的亏损,主要是客观原因;主观原因也不是叶四合等领导同志渎职所致,而是属于集体决策的失误”。陈卫国对这样的结论感到不满意,认为这没有追究叶、王二人的个人责任。
“如果当时省外贸厅给叶、王严厉的处分,也许就没有我们公司国有资产流失21个亿的结局。”陈卫国说。
2002年1月16日,原河北省外贸厅纪检监察室第一次派专案组进驻公司,开始了长达一年多的调查。2002年12月12日,专案组将叶四合、王兰珍移送司法机关,并被河北承德市公安局以“涉嫌受贿罪”将其二人刑事拘留,同年12月16日将其二人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