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在宣布从3月26日起适当提高成品油价格水平的同时表示,按照国务院的决定,自调价之日起,将对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国产原油征收“特别收益金”(俗称“暴利税”),具体由财政部另行通知。这意味着业界呼唤已久的石油暴利税制度终于浮出水面。
去年年底,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就曾明确表示,2006年起国家将考虑向石油公司开征“特别收益金”,以考虑石油资源的长期可持续成本。而在当时,国家发改委有关官员对此反应冷淡,认为这不过是财政部的一个“建议”而已,凸显两部门立场上的偏差。
此次,国家发改委作出的“具体由财政部另行通知”的表态,说明两部委已经在征收“暴利税”问题上达成共识。有了这个重要的前提,“暴利税”的征收估计要不了多久即可成为现实。
暴利税的征收,一直是民意所向。我们知道,去年11月,美国参众两院的一些共和党人士,罕见地加入到民主党的行列,要求对美国石油公司的暴利进行调查,以便对其征收“暴利税”。原因就在于油价高企,石油公司获取了巨额利润,民众大为不满。聪明的政治家们顺水推舟地提出征税建议赚足了民意。
但是,有一些容易被忽略的因素却不能不提:美国石油公司在处于微利甚至亏损阶段的时候,政府并没有给它们补贴,而我们的石油巨头,则可能由于炼油亏损获取财政百亿元的大红包。而且,尽管美国石油公司利润丰厚,但利润率并不高。像埃克森的利润率只有9.8%,仅比美国公司平均利润率的7.9%高一点。与之相比,我们的石油巨头们凭借强大的垄断地位,所获取的利润率恐怕远远高于美国石油公司。
以中石油为例,根据2005年的年报,中石油在炼油及销售业务亏损198.1亿元的情况下,仍获得近1334亿元的净利润,成为香港最赚钱的上市公司,并一举摘得亚洲最赚钱公司的桂冠。石油巨头们赚大钱,却并不上缴利润。根据1994年实施的《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的规定,1993年以前注册的多数国有全资老企业实行税后利润不上缴。这就意味着垄断利润不能用于公共开支,不能让民众从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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