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贿赂,一直被认为是中国经济发展的“潜规则”。为了获得交易机会,越来越多的商业贿赂正在以回扣、促销费、宣传费、劳务费、提供境内外旅游等更为隐蔽的方式存在。即便是为公平而采取的招投标,现在也充斥着无数的潜规则。而这些本应不见天日的交易,却成了行内人皆知的“行规”,甚至被尊为“市场经济的润滑剂”。
规则1
标书设门槛暗示闲人莫入
建筑业只要进行招标,就会有标书。标书原本是为了让投标单位了解招标需求而制定的,但事实上,许多标书除了传达印刷体语言的“主规则”外,通常还传递着招标业内人尽皆知的“潜规则”。
设定排他条件,是控制招标的最好方法。行内人分辨一个标是否有人“暗定”,常常靠看标书中是否含有过多的准入条件来判断。比如公司成立要5年以上,注册资金要5000万以上,年营业额5000万以上,要参与过世界银行贷款的工程项目,要取得过什么证书……对于这种标是否要投,要怎么投,老板就会慎重了。无论是哪个行业,招标方都应该把项目或者工程质量以及之后的服务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一份标书不在产品内容上下功夫,而在设置门槛上做壁垒,就暗含了“游客止步”的意思。
已经锒铛入狱的四川省前任工商局长李太银为了把省工商局一个2000余万元工程项目给其儿子参股的公司做,首先就注册一个千余万资金的公司,然后就在公司注册资金上设置门槛让众多的单位不能入局。
类似的还有,不当众开标、不当场拍板、甚至在标书中规定投标方有无限大的责任,招标方有无限大的权力……这些都有可能在暗示着“本标有主,他人莫入”。
规则2
控制标书发售时间
对很多公司来讲,如果能拿到标书,总还有“公关”的余地。如果资源雄厚、能力超强,说不定还有“改天换日”的可能。而最怕的是,根本见不到标书。
只要是公开招标都要发售标书,发售标书的时间有时候也是操纵招投标的手段。例如,前不久某单位要上一个项目,标的在几百万元,如果消息走露出去,肯定会成为众多投标人的追逐目标。而招标方在事前就已经与一家厂商达成了一致,并已经让其提前介入该项目。却刻意对其他投标者保密,直到公开招标前两天,才让其他人知道有这个项目。而且,项目的招标公告是在该单位的网站上公布的,上午发出,发售标书的时间就是当天下午的短短的几个小时,结果买到标书的只有甲方中意的投标者和他们通知的“陪标”公司。
这是通过操纵出售标书时间来选择中标人的一个极端的例子。大多数情况下,只要让中意的投标方提前介入,提前对招标内容作出充分准备,其胜算就已经很大了。这一点,在需要制定花费时间为客户“量体裁衣”制定解决方案的建筑行业尤为重要。那些知道消息晚或直到招标公告发布后才获得消息的公司,实际上早已输在起步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