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机构、发行人适用)
2006 年 5 月修订
一、发行指引
(一)股票简称和股票代码的确定
发行人在股票发行申请通过证监会发审会后及取得证监会核准批文前,应向上证所上市公司部提交书面申请文件,申请股票代码和简称。
申请文件内容应包括企业简介,发行人、保荐机构和保荐人联系电话,初步拟定的股票简称和股票代码等。上市公司部发行上市小组负责受理申请,并在发行人取得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正式确定股票简称和股票代码。
(二)发行申请文件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在发行前应向上证所上市公司部报送以下文件(注 1) :
1、 证监会核准批文(注 2) ;
2、 股票发行表格(附件 1-1 );
3、 关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上网定价发行股票的申请(附件 1-2 );
4、 《股票发行公告》;
5、 《招股说明书》全文及必备附件 (注 3) ;
6、 《路演公告》;
7、 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一致的承诺函。
8、 保荐机构经办人员的证明文件、保荐机构出具的由董事长或者总经理签名的授权书;
9、 发行人经办人员的证明文件、发行人出具的由董事长或者总经理签名的授权书;
注 1 : 1 、 2 、 3 、 4 、 7 、 8 、 9 项应报送书面文件, 4 、 5 、 6 项应报送电子文件;
注 2 : 证监会核准批文可先报复印件,发行前将批文原件交上市公司部核对;
注 3 : 必备附件是指发行保荐书、审计报告、盈利预测报告、法律意见书等。
(三)上网定价发行资金申购流程
T 日 为新股上网发行日。以下所指日期均为交易日。
T-3 日或之前
☆ 在取得证监会核准批文后,将发行申请文件提交上证所上市公司部审核。
T-2 日或之前
☆ 保荐机构联系报社刊登招股说明书摘要和股票发行公告;
注:招股说明书上证所不做审核,股票发行公告需上证所上市公司部审核通过后方可联系报社进行刊登。
☆ 至上证所上市公司部进行招股说明书及必备附件、路演公告、股票发行公告的上网操作,或将上述电子文件发至 list@sse.com.cn 信箱。
T-1 日或之前
☆ 招股说明书摘要见报;
☆ 发行公告见报;
• 各类文件见本所网站;
• 发行人进行网上路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