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剑指查询费4宗罪 跨行查询费有望暂停
跨行查询费在交行打响首炮后,工农中建四大银行于今年6月1日起,也开始收取每笔收0.3元的境内跨行查询。上海市民邓维捷一纸诉状将工、建、交3家银行和中国银联推上被告席。昨日,此案在上海徐汇法院正式立案。据悉,邓维捷是全国就跨行查询费第一个与银行方面公开叫板的市民。
跨行查询被收查询费
2003年7月,邓维捷在建行上海分行办理了一张龙卡储蓄卡。“在办理时,银行工作人员明确告诉我:‘龙卡是建行和中国银联共同发行的,不论是跨行查询还是本行查询均为免费。’”
今年6月14日,邓维捷持龙卡在交行ATM机上进行操作时,意外发现银行卡的余额在变动。她以为是龙卡出故障,又马上前往工行ATM机再次查证,又发现银行卡余额在变动。她从银行工作人员口中获悉,从6月1日起,跨行查询已开始收取每笔0.3元的手续费。她立刻返回建行,通过对账单核对,发现已被扣除1.5元跨行查询费。
邓维捷决定通过法律手段与银行叫板,给银行一点告诫。
律师剑指查询费4宗罪
为邓维捷代理此案的吴冬律师列举了银行跨行查询收费行为的不合法之处。
内部规定不是收费依据。2003年10月颁布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被众银行频频引用,成为收费的有力依据,但该办法不能证明该种收费的合法性。跨行查询是否准许收费及收多少,应由中国银监会或央行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来制定,四被告无权擅自制定并收取跨行查询手续费。
没召开听证会涉嫌违法。《价格法》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时应建立听证会制度。
收费涉嫌违反《消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四大银行的收费公告也是如此。
“联手”收费行为不合法。四大行联手对跨行查询进行收费,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不合法的。《价格法》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中,“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排在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