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龙被开罚单面临退市风险 德勤难逃“株连”(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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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龙案恐怕才刚刚开始

这是一个结束,却又是一个开始。
在经过74天的等待后,投资者终于等来了证监会对科龙(000921)的处罚结果。虽然60万元的罚款略显手软,但曾经在资本市场呼风唤雨的顾雏军却得到了应有的下场——移送公安机关。
不过,对于那些科龙的投资者来说,顾雏军最终被判几年已经不重要了,如何从被顾雏军弄得千疮百孔的科龙获得赔偿才是他们最关心的问题。证监会公布的处罚结果在很多人眼中只是又一个漫长的开始。
或许,只有在那场引发格林柯尔系地震的“郎顾之争”中笑到最后的郎咸平,才会偶尔想起曾经的对手。
证监会开出罚单
去年5月10日,科龙因涉嫌违反证券法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证监会3个月的调查查明,2002年至2004年3年间,科龙电器采取虚构销售收入、少提坏账准备、少计诉讼赔偿金等手段,致使上述3年分别虚增利润1.2亿元、1.14亿元、1.49亿元。8月,顾雏军因涉嫌经济犯罪被捕。
今年3月23日,关于科龙电器的行政处罚听证会在证监会举行。不过,处罚结果并没有在60天内公布。
直到昨天,*ST科龙才发布公告称,公司于本周二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罚字[2006]16号)。经查,*ST科龙披露的2002年、2003年、2004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等违法事实。依据原《证券法》第177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ST科龙处以60万元罚款;对顾雏军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刘从梦、严友松、张宏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李志成、姜宝军、晏果如、李振华、方志国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陈庇昌、李公民、徐小鲁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此外,处罚决定指出,对于中国证监会调查中发现的顾雏军等人侵占、挪用*ST科龙巨额财产等涉嫌犯罪行为,中国证监会已将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