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见附件二。
七、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1、征集对象:截至2006年8月10日15:00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A股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06年8月11日9:00至2006年8月21日14:00。(周六、周日除外)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
请详见公司于本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七、注意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通知。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24日
附件一(注:本表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人申明:本人是在对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情的条件下委托征集人行使投票权。在本次股东会议登记时间截至之前,本人保留随时撤回该项委托的权利。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本人亲自(不包括网络投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至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的,则以下委托行为自动失效。
本公司/本人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06年8月21日召开的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按本公司/本人的意愿代为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征集投票权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
审议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注: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授权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授权委托人股东帐号:
授权委托人持股数量:
授权委托人地址:
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注:个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流通A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一、投票流程
1、 投票代码
挂牌股票代码 沪市挂牌股票简称 表决议案数量 说明
738726 华电投票 1 A股
2、 表决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的申报价格
1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元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股票。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华电能源流通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726 买入 1元 1股
2、如果投资者如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反对票,其申报为: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726 买入 1元 2股
3、如果投资者如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弃权票,其申报为: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726 买入 1元 3股
三、注意事项
1、股东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网络投票三种方式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行使表决权。对于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2、通过交易系统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时,对同一议案不能进行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