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税开征将对目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起到根本性治理作用,但目前要开征物业税可谓困难重重。”一位房地产专家这样评价。开征物业税的四个条件之一就是进行土地产权合并。这涉及到国家土地制度的改革,难度很大。另外,开征物业税,首先要对不动产进行评估,但当前面临的问题是:谁来评估?评估费谁来出?目前,我国有三个主管部门的评估机构,一是建设部为主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二是国土资源部所属以土地评估为主的评估机构;三是国资局所属的资产评估机构。这三个不同属性的评估机构,对同一个不动产的评估,可能将得出三个不同的价值。这种情况下,如何能开征物业税?
当前开征物业税涉及到范围很广的各个领域,不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将遇到相当多的问题,这将阻碍物业税的改革进程。虽然物业税开征的大方向已定,但要真正落实,还是长路漫漫,需要等待,需要改革。有关专家表示,物业税是一种更合理的税收制度,迟征不如早征,然而由于新税种的开征要经过立法程序,由全国人大审批,因此要开征物业税,至少还需要2-3年时间。
开征物业税势在必行
近日,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指出,市场经济有一个原则,有资产就要征税。征物业税的第一个重要的功能就是,当你超过必要限度,住大房子占有了优质资源,浪费了社会能源,就需要多付出代价。物业税用以调整资源在不同人群中的分配比重,限制、甚至抑制奢侈性和一定程度的享受型消费,保护普通老百姓生活必需的消费。物业税第二个作用是促进资源充分优化利用,提高它的流动性。我国城镇居民现在人均住房达到了26平方米,但有一部分存量的房屋被闲置了,闲置的成本很低。而迫使这部分闲置资源投入使用的好办法,就是对持有环节提高税负,减轻流转环节的税负。“如果把闲置房屋动员出来,在租赁市场充分流转,就不会有这么多老百姓没有房子住,”陈淮说。
事实上,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都实行物业税方式,而大批发展中国家也已经开始采用这种做法。所谓物业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缴付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其市值的升高而提高。开征物业税,不但可以大幅度挤出土地出让金的泡沫,减少房地产投资开发风险,均衡各方税负,增加国家税收,而且还能降低城市居民的购房“门槛”,增强百姓改善住房的机会和能力。但其将产生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也应引起社会的密切关注。据透露,目前物业税的税赋水平虽尚未确定,但基本原则是科学测算现行的房地产税和房地产开发建设环节收费总体规模,令物业税与之基本相当。业内人士分析,从试点到全国统一实施,物业税真正面向普通市民,可能还有相当一段路要走,但开征物业税都将是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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