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零首付”购车开始销声匿迹。记者近日了解到,与3年前提高车价而换取全额贷款的方式不同,近期却出现了与不动产挂上关系的“无首付”购车。银行人士表示,这一“有房便有车”的方式实际上是银行的“转加按”贷款业务。而业内人士则认为,“无首付”购车有噱头之嫌。
银行:实为“转加按”
该经销商表示:“这是最新的一种购车模式,只要购车人名下拥有房屋不动产,且该物业正在按揭贷款中,通过他们的‘运作’,可以将按揭业务转到另一家银行去,并从中获得购车的钱款用于买车,不需要支付任何钱款,直接可以提车。”
由于经销商不愿多透露这一业务流程的细节之处,记者在联系了多家银行后才搞清楚这一“有房便有车的无首付购车模式”是沪上部分银行开展的一项个人贷款业务,名为“转加按”。
据较早开展此项业务的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分行介绍,“转加按”是将客户正在其他银行按揭的住房贷款转到深圳发展银行后,可获得高于原贷款额甚至超过房产购置价的贷款额,除还清原有贷款外,客户可拥有一定数额可自由支配的现金。办理这种业务后,还清原贷款剩余部分可用于购车、购房、装修以及经营周转等。
譬如,某人几年前以50万元购得一处房产,假设目前还有30万元贷款未还,且其物业已升值到55万元。经过另一家银行的“转加按”业务后,最高的按揭额为房屋评估价的七成,即38.5万元。其中30万元为“转按”,即从原银行转出的30万元未还贷款,而8.5万元则是“加按”,是新增加的按揭贷款。
业内:有噱头之嫌
原本简单的“转加按”被经销商说得颇为玄乎,而“转加按”真的可以让购车“无首付”?真能给消费者带来实惠?
虽说“加按”部分确实可以用于汽车消费,但深圳发展银行却向记者明确表示,购车不可能“无首付”,车主必须支付车价20的首付款,而剩下的80则可以用“加按”的部分贷款。“无首付”购车应属于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