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展银行表示,用于房屋再按揭的“转加按业务”有明确的条件限制:房屋未还贷款额不能超过30万元、房龄不能超过10年、物业位置必须在上海外环以内。只有满足了这3项条件,才有资格申请“转加按”。
在上述例子中,留给消费者购车的钱仅8.5万元,如果购买的汽车高于8.5万元,超过部分则需消费者现金全额埋单。
业内人士表示,这项业务跟房屋增值幅度与购车车型密切相关,笼统表示“无首付”确实有噱头之嫌。
赚取高额中介费?
记者调查发现,该经销商用“无首付”来吸引消费者达到刺激销售的目的还在其次,最终目的是为了赚取高额中介费。
银行有关人士表示,普通个人通过银行就可以办理“转加按”。按上述例子,银行收取的费用包括30万元“转按”的6‰,即1800元;“转按”、“加按”之和38.5万元的2‰,即770元;600元房屋评估费。总费用为3170元。而该经销商收取“转按”、“加按”之和的2,最低不少于5000元。按该收费标准,其中介费达7700元,比个人办理的费用整整高出1倍多。
据悉,该经销商办理此项业务的并非其本身,而是其名下的一家投资管理公司。
“转加按”可能增支
银行人士提醒消费者,就算按正常流程办理“转加按”,也可能增加负担。“转加按”用于汽车消费的贷款利率将增20,且最长贷款年限不超过5年。如果原先房屋有公积金贷款,“转加按”后公积金部分将变成商业贷款,利息将增加不少。业内人士指出,有汽车贷款,大可不必用“转加按”消费汽车。目前“转加按”大多用于装修及经营周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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