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公报》今日载文指出,中国必须严厉打击“洋腐败”。与中国企业相比,跨国公司的资金实力强大,其行贿技巧和手段更高明,对于中国市场的占领、对于中国利益的掠夺也更厉害。因此,跨国公司搞起腐败来,对于中国的损害也更大。
一段时间以来,跨国公司发生的腐败事件时有所闻。去年5月,美国司法部披露了美国德普在华行贿事件。去年12月,云南省经贸厅原党组书记彭木裕因接受沃尔玛昆明公司的10万元贿赂,被判刑5年。去年12月,浙江曝光6个型号索尼数码相机不合格,索尼以订阅报纸为条件,希望当地媒体不予报道。今年7月,家乐福因严重的内部腐败,不得不进行“严打”……
法律界人士表示,许多跨国公司的反腐力度在加大。可是,仅有跨国公司整肃门庭、自我约束是不够的,打击跨国公司腐败不仅是跨国公司的责任,如果没有社会环境的整治和法律制度的完善,跨国公司腐败将无法根治。
跨国公司的“潜规则”
前两年,朗讯、德普等一系列腐败丑闻让跨国公司灰头土脸、名誉扫地;因商业贿赂导致跨国公司内部腐败近年来愈演愈烈;向政府官员行贿已经成为跨国公司在中国生存的“潜规则”。
去年12月中旬,浙江省工商部门发布了索尼6个型号30个批次的数码相机均不合格的通报。当晚,浙江不少报纸的负责人都接到索尼公司公关人员的电话,以大量订阅该社报纸为条件,要求不报道这则通报。然而,大部分媒体抵御诱惑仍然报道了索尼问题相机事件。
当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把中国市场视为战略要地之时,其行为特点就变得具有十足的中国味道。本土化不仅是商业策略,还包括与人沟通、与社会环境相融合等方面。目前,中国市场环境没有完全法治化,跨国公司通常会选择为获得更多利益而付出较少成本的策略,其最通常的表现就是——贿赂。
据称,跨国企业在华行贿的事件近10年来一直上升,中国在10年内至少调查了50万件腐败案件,其中64%与国际贸易和外商有关。
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中,通过种种贿赂手法,跨国公司得到了巨大的回报:政府合同和订单;大工程项目的取得;土地资源的廉价出卖甚至白送;甚至让官员帮助跨国公司压低中国工人工资;一旦出现问题可逃避监管和惩罚;贿赂还用来加速政府审批的速度。
经过数次腐败风波,现在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后也在不断地反省自己。对于跨国公司来说,如果助长内部腐败行为的发展,既不利于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也不利于建立公平的竞争秩序。这无疑给跨国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和企业道德建设提出了沉重的拷问。为此,跨国公司反腐败力度也在逐渐加大。
反腐力度逐渐加大
7月中旬以来,家乐福中国大南区的员工陆续接到上海总部的电子邮件,被告知近期上级审计人员将南下,从食品部、家电部等部门开始调查公司内部的贪污问题。对存在质疑和不合理的地方,要求相关员工做出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