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家规”再严,保险公司如果做不到自律,一样见不到效果。在《反洗钱法》出台的同时,保险公司内部也应该建立并完善反洗钱的内控制度,制定内部反洗钱工作操作程序,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工作机构或者指定其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明确专人负责对大额现金和可疑交易进行记录、分析和报告等。
其实,在过去几年中,参与保险洗钱的中、外资寿险公司不在少数,据悉,监管层也屡次调查甚至警告保险公司。但监管层基本未向媒体透露过违规保险公司的数量,及这些被警告的保险公司究竟“姓甚名谁”。知情人士称,监管层可能有自己的“打算”,考虑到保护民族保险业,监管层只是在私下亮“黄牌”。由于目前保险业的监管主要是事后监管,因此很难抑制保险公司种种违规牟利的冲动。在权衡保险洗钱的成败得失后,还是有很多保险公司冒险参与违规洗钱。
不过,这样的“黄牌”随着《反洗钱法》的出台将浮出水面。《规定》中明确表示,一旦保险公司出现洗钱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应当依法对其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业界甚至有观点认为,《规定》对违规保险公司的处罚力度还是太轻,应该要求违规保险公司停业整顿。
另外,还有观点认为,在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建立的基础上,中国保监会也应建立全国统一的中央监测系统,适时监控境内所有保险公司的出单系统。在该系统建立完成前,各保险公司应将出单情况通过报表方式上报保监会,保监会对报表的真实性要进行不定期抽查,起到震慑作用。同时通过监控系统掌握退保受益人与投保人的全部信息,进行密切监控,使“问题保单”无所遁形。
目前,保险洗钱正以无法想象的速度渗透到企业年金和地下保单,这是目前摆在监管层面前亟需解决的问题。记者采访获悉,中国沿海城市一些企业的洗钱渠道已经开始转向海外保险行业,主要是非法购买“地下保单”,操作起来比团险洗钱更隐蔽。而记者发现,《规定》中并未详细表述如何整治这些通过“地下保单”洗钱的现象,这也是摆在监管层面前一道悬而待解的难题。
哪些保险交易有洗钱嫌疑(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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