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市大涨,基金业一片繁荣的背后,问题与风险正在积聚。在连续多只百亿基金、直至400亿基金诞生的同时,部分基金公司盲目追求投资收益,夸大投资业绩,片面追求管理规模,不注意向投资者提示投资风险等问题正变得日益突出。 针对上述问题,证监会基金部日前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第31次基金业联席会议精神,加强风险防范,促进基金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提出七项要求,要求各基金公司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全面梳理风险点,加强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通知》强调,各基金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及《通知》要求的,证监会基金部将依法予以查处。 从攀比收益率到攀比规模 仅在半年前,市场各方还在担心基金总规模下降,为是否能完成上级领导或董事会核定的指标而发愁。因此,各方竞争的重心主要是净值增长率排名。现在,令各基金公司、托管行焦虑的已不再是年初所定的指标,而是竞争对手卖了多少基金,竞争的重心已由净值增长率排名直接升级为资产规模排名,所使用的竞争手段扩展到高额分红竞赛、1元面值集中申购等。 在这场基金资产规模大战中,违规问题时有发生,并对投资者利益构成威胁。昨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收到招商银行的短信,称“华夏红利基金今年以来净值增长率超过100%,12月11日起近1元面值发售,仅售三天,春节前仅此一次机会,请速到招行各网点购买。”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基金宣传推介过往业绩时,应当登载自合同生效当年开始所有完整会计年度的业绩,同时须做风险提示。华夏红利基金的上述短信内容显然违反法规要求。 七项要求约束不轨行为 值得警惕的是,类似的100%过往业绩的鼓噪并非个别,而是屡见不鲜。大量投资者就是这样被忽悠着,在有望获得很高收益率的憧憬中排队买基金,却没有被充分告知其中风险。 在这种形势下,证监会的《通知》就显得非常必要。昨日,该《通知》在各大基金公司高层传阅。据一位基金公司高管介绍,《通知》要求,各基金公司须切实贯彻落实基金业联席会议精神,认真查找自身不足。在投资方面,须建立健全规范的投资运作机制;在销售方面,须进一步规范基金销售行为,防范基金销售风险;在内部管理方面,基金管理公司人员对外公开发表有关言论须慎重;在投资者教育方面,须正确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在后台管理方面,须加强基金结算风险控制。同时,基金托管银行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投资监督职责。 业内人士指出,证监会的《通知》内容确实很好,而且非常及时,今后关键还要看是否能以典型案例为突破口,予以切实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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