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报税面临实施困难 何时像美国人一样报税?
继国家税务总局宣布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需自行申报纳税后,北京市地税局昨天(12月21日)出台了更为详细的规则,明年1月1日起,北京市包括月收入1600元以下的纳税人都将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一场以自行申报为起始的中国税制改革正在悄然启动。
然而,申报方式在改变之初,就面临着诸多环节的缺憾和争议。税改伊始,就显得迷雾重重。
自行报税难题
相应惩罚机制缺失
执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的目的是,要在税务总局的税务系统里建立、完善一个个人税务信息仓库。通过对税务系统的扩充,客观真实地反映目前在职人员的固定收入水平,并以此为参考,建立完善的个人所得税机制。昨天,北京市安明财务服务有限公司的罗女士告诉记者,但从目前个税自行申报的执行情况来看,个人在进行纳税申报前大多会与公司会计处咨询。如果个人收入在公司的账面上没有超过12万元,一般就不用进行纳税申报。
罗女士认为,虽然个人纳税是理所应当的,但大部分没有将纳税完全履行的个人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处罚,这就影响了纳税人的纳税积极性,同时也打击了纳税申报的执行力。
报税渠道尚不健全
一位长期负责财会工作的石小姐则认为,执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需要从理清申报渠道、提高申报兴趣和加快纳税改革三点做起。
目前,社会上存在许多设置为公司申报纳税单的财务公司,但代理个人纳税申请的财务公司并不多见。石小姐认为,有必要重新审批负责个人纳税申报代理权的税务师事务所,从而为个人纳税申请提供方便。
主动报税缺乏激励
另外,个人缴纳所得税体制没有和金融机构、保险、股票等相关体系联系起来,导致了多数人在纳税意识上主动性不高。缴付个人所得税后的完税凭证,应同金融机构、证券公司和税务局联网。比如连续几年个人所得税纳税比例比较高的纳税人,在日后执行银行贷款和证券买卖的时候,都可以以完税凭证作为一种信用依据。
其次,按照西方国家比较成熟的税务体系,将职工在职期间所缴纳的税金与社会福利按比例联系起来,那么在退休之后可以享受到福利费。而目前,我国职工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和后期的保障(退休之后)没有关系。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刘桓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个税自行申报在执行起来确实会有很大的困难,比如申报的方式、申报完成之后核查的办法等,我建议相关税务部门应该尽快出台相关的实施执行细则,以方便申报个税。
税目细则升级待详解
3年前,深圳、上海已经执行个人所得税缴纳申报,具体的税目在国家税务总局早就有。石小姐介绍,在个人所得税缴纳当中,具体的税目里既有公司代缴的,也有银行代缴的。但是,对于房屋买卖、财产租赁和个体工商户等税目,一直不好控制。
石小姐认为,目前的11个税目不够细,其中尤为突出的是,部分税目的征收税率不合理。比如个人工资税目,我国实行的是9级超额累进,每1级都按照不同的税率征收税金,每1级按照5%的幅度递增。打个比方,工资收入1500元-2000元算一级,税率15%;2001元-2500元算下一级,税率17%。如果个人工资收入在2001元,即使比2000元的一级只多了1元钱,也需按照17%的税率缴纳税金,这样会比按照15%的税率多缴几百元。
对此,刘桓也表示:目前所征收的税目不是很细,这可能会直接导致一定程度的混乱。相对国外的税目来说,我国在过去征税方式太简单,所以我们还应该依靠法规的形式去明确税目。
其次,我国的财产转让所得中,如大宗机械或者汽车等财产,在转让手续中只刨除财产的处置费用、运输费用等,但折旧费和维修费用都按照财产购买时的价格计算,这样受让人在接受大宗财产时,无形中也需对财产的原始价格进行分摊。
调查:个税自行申报仍在观望
根据北京市地税局官方公布的数据,目前,北京有500万纳税人进行了明细申报,其中达到12万元以上个税申报的人数在20万至30万人之间。
刘桓介绍说,早在2002年,北京市税务机关就开始了面向个税全员全额征收的试点实验,当时监控重点仅限高收入群体。2004年,北京又进行了个税明细申报的尝试,单位申报个税时,必须把每个人的纳税状况都进行申报。
我还真没有统计过自己一年的收入到底有多少!虽然我年薪过10万元,平时还炒股票,但我没有一个总的概念。北京某证券公司的刘先生向记者表示。在采访过程中记者注意到,大多数符合12万元标准的纳税人对于个税自行申报都持观望的态度,他们均表示自己对于过去一年的收入状况没有具体的统计,所以不会选择去自行申报个税。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副司长刘丽坚此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实际征管中掌握了一些高收入者的收入信息,到时候税务部门会通知符合标准的人去申报。如果超过税法规定的申报期也就是这3个月之内,将要处以2000元钱以内的罚款。
但是,目前我国的税务系统对于个税的检测还没有像国外那样完善,漏网之鱼肯定不在少数。相关专家表示担忧。
美国今天的税制正是我们努力的一个方向。按照我国国税总局的说法,报税与国际接轨,是为了方便纳税人、调节高收入、便于税收征管、突出管理重点;更长远地说,这是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的必经之路。
目前,尽管12万元是否为高收入还存在着诸多争议,国家税务总局既然已经开始选择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的人群作为试点,就意味着全员申报离每个纳税人已经不远了。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副司长刘丽坚对12万元的标准进行解释时说,12万元主要是国家统计局根据收入群组的划分数据来测算的,是一个比较高的标准。因为中国纳税人比较多,目前实行的是分项税制模式,分项税制模式普遍实行的是一种代扣代缴,这种税制模式没有必要要求大家全部都要自行申报。
刘丽坚的言外之意是,全员自行申报个税是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相配合的。也就是说,等到我国的个税改革进化到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那一步时,我们也会像美国人一样积极报税。每到报税期限临近,都要为填写报税单花费好几个晚上的时间,然后,在寄出报税单的那一刻长舒一口气。
路漫漫其修远兮。我国的个税改革目前还任重道远。与此同时,建立自行申报纳税的机制,还需要整个社会信用制度的配合。所以,个税自行申报的路上必将面临重重困难。但方向是确定的,我们像美国人一样,报税的日子早晚都要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