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加强对“三农”的金融服务,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继续组织落实好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资金支持政策。做好对支农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农村合作银行执行有区别的存款准备金率的有关工作。创新小额信贷方式,大力推动小额信贷。
四是进一步改进方式和完善制度,切实做好支持扩大就业和再就业的金融服务工作。分支行要督促商业银行按照小额担保贷款新政策要求及时调整和完善各自的贷款管理办法,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切实做好小额贷款和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工作,稳步推进建立“小额贷款+创业培训+信用社区建设”的长效联动机制。
五是继续加强和改进信贷政策实施方式,促进经济结构战略调整。配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政策,采取各种措施,引导商业银行优化信贷结构,合理控制基本建设等中长期贷款,严格限制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和产能过剩行业中劣质企业的贷款。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合理运用利率溢价,加大金融创新,多种形式支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六是做好房地产金融工作,推动房地产健康发展。继续加强房地产金融政策落实工作,加强同相关部门配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稳定当地房价,研究探索支持弱势群体住房需要的金融政策。
七是完善货币政策业务报告制度,做好区域金融运行分析。
八是加强金融市场监督和管理,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做好同业拆借市场准入、备案和信息披露管理工作,加强对银行间债券市场、票据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的监测分析和管理,不断健全市场风险预警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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