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财经报道(http://finance.icxo.com),元宵节一家人高高兴兴去火锅店就餐,不料钱包和手机不翼而飞,原来店方忘记套椅套,经警察调解,店方承担一半责任给予消费者1500元赔偿。昨日李先生拨打本报维权特别热线称,本以为有警察主,维权肯定能成功,不料火锅店还是不赔......维权不爽的不只李先生一个,市民许女士曾就房屋漏水的问题,找到“娘家”消协要求,不料,房产商比消协更老大,拒绝参加消协主持的现场调解。 成都市工商局法制处处长李永才昨日指出,消费者维权屡次“扯拐”,投诉解决缺乏执行力度,这成为消费·和谐的一大障碍。关注消费纠纷、特别是一些疑难投诉的解决,探索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新机制,这已成为2007社会各界以及政府部门首要关注的消费热点。据悉,国家工商总局已将这一问题纳入2007年调研课题,成都列入首个调研点。 案例一:警察调解赔1500 火锅店老板叫板不干 “华西维权联盟一定要帮助我们维权,感觉不知道找谁了!”昨日上午10时许,消费者李先生拨打本报维权热线(028)86969110称,前日元宵节傍晚6点钟,他陪老人一家5口人选择了在火锅店过节,还安排了餐后放鞭炮、看河灯等节目。不料,这一顿饭令节日的愉快彻底泡汤。就餐时,李先生把外衣套在了椅子上,钱包和手机则放在外衣口袋内。“中途还拿手机打了电话!”不料,吃完饭之后,外衣口袋内的钱包和手机不翼而飞,总价值达3000元。 就餐失窃后,双方立即报警并找到了派出所。李先生说,派出所民警现场就此事展开调解,一直调解到晚上10点半,因店员承认“忘记给李先生的座椅加套”,且有两人在李先生背后坐了几分钟没点餐就走了。警方调解,钱包失窃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店方也要赔我1500啊,但店方不干,说最多给500。”这令李先生非常郁闷,怎么警察“撑腰”都不行呢? 案例二:投诉维权 房产老板比消协更老大 “开发商不来参与调解,消协也无法!”昨日,记者从省消委获悉,曾消费者许女士手持投诉书找到消协,希望“娘家”能出面帮助维权。她在购置新房过程中遭遇房屋裂缝、面积缩水等问题,但开发商一直拖着不解决。省消委会工作人员开据了消费调解通知单送给开发商,约定3日后的下午3点双方在消协当面说理。然而,当日下午3点消费者到场过后,苦等了1个小时不见开发商代表前来,调解无果而终。对此结局,省消委调解人员表示,消协调解属民间调解虽一般商家都要来参与调解,但遭遇大牌商家,“不来调解,我们也无可奈何!” 热点推荐:维权“老扯拐”必须出新招 消费者多次投诉,纠纷仍未解决的老大难问题,目前已经不容政府有关部门忽视。昨日,成都市工商局法制处处长李永才表示,切实解决这些“悬而未决”的消费纠纷已经成为构造“消费和谐”的关键。据了解,依据《消法》,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消费者可选择五种方式维权。这包括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事实上消费者找商家理论,商家爱理不理;打官司,费时费力,成本太高;仲裁解决,又无事先协议应仲裁......这时消费者只有找“娘家”消协。然而,由于消协只属民间调解,不具备强制性,一些不良商家根本不把消协放在眼里。据称,工商执法机关也具备“行政调解”职能,然而行政调解达成之后,商家“出门反悔”不履行也屡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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