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财经报道(http://finance.icxo.com)
再过一周,就是“3·15”了。眼下,各级消保委都在紧锣密鼓地汇总、剖析侵权投诉和相关案例,准备迎接消费者维权日的到来。
按照一些地方往年的惯例,集中焚烧假冒伪劣产品是其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之一。常见的情形是,由消保委、工商、质监等部门出面,先将堆成山的假冒伪劣产品公开展示一番,再由当地相关领导发表“重要讲话”,然后一脸严肃地亲自点燃“焚假”之火。被宣称案值数百万乃至上千万元的假冒伪劣产品,刹那间便灰飞烟灭。
在被焚烧的假冒伪劣产品中,既有拼装、走私的汽车,也有家电、服装,还有药材、影碟等等,几乎应有尽有。其中不少产品被焚的主要原因是侵犯了其他企业的知识产权,实际上所用原材料、零部件,既未假冒也非伪劣。也就是说,这类产品在经济上存在着极大的回收、加工、再利用价值。而一烧了之,对制假贩假者固然能产生一定的震慑作用,但大量可利用资源却在弹指之间化为灰烬,这不是一种巨大的浪费么?
相关部门之所以要在“3·15”这天与当地消保委联手公开焚烧假冒伪劣产品,可能基于这么几点:一是藉此展示打假成果,张扬行政执法力度;二是鼓吹维权政绩;三是热衷于搞某些“具有社会影响”的形式主义。所以笔者认为,今年“3·15”皖西市不再焚烧假冒伪劣产品,是相当不错的务实之举,值得各地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