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财经报道(http://finance.icxo.com),昨日,省消委公布去年全省十大消费投诉案,本报摘录部分案例。
电视机发“火”毁了一个家
去年2月,汉川市的匡先生用遥控器关闭电视机后,全家一起外出。翌日晚7时回家时发现,电视机、影碟机、组合柜、饮水机等被火烧得面目全非。所幸饮水机被高温融化后漏水,阻断了火势蔓延,但仍造成损失1.4万余元。
经销商上门后认为,电视残骸已无法辨认品牌,且事故原因并不能认定是电视引起,不予理睬。
经消防部门勘查,认定火灾系电视引发。
经调解,按9:1的比例划分厂家与消费者的责任,厂家补偿损失9000元,并赠同品牌彩电一台。
啤酒瓶爆炸害人摘眼球
去年6月11日晚,保康县杨姓妇女提着1捆(10瓶)啤酒,突然一声巨响,她左眼鲜血直流,医院诊断为:左眼球破裂。后摘除了左眼球,经鉴定为七级伤残。
县消委现场调查后认定,伤害为“非b瓶”啤酒瓶自爆所致。经调解,厂家补偿各种费用共39500元。
除皱拉皮后竟然脑袋晕
李玉女士投诉称,2004年11月30日,她到武汉某医院接受“除颌皱纹、鱼尾纹拉皮手术”,术后效果不理想,还造成头皮紧绷、麻木和头晕等症状,多次找医院反映。前年下半年,医院同意再次手术,结果状况依旧。
去年4月,省消委受理后,经调解:医院同意免费为李女士做复原手术;退手术费5400元、补偿后期营养费等3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