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2006年10月,消费者余某到市消协投诉,其于2005年在成都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100余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部原装进口品牌轿车。在一年时间里因质量问题送修近20次,余某向经销商提出了退车的要求被拒绝。经过市消协多次组织调解,使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汽车经销商为消费者免费更换相关部分原装配件;全面检测油、电路,排除潜在故障;免费提供15万公里保养服务。
九、2006年10月30日,消费者张某、徐某等农户来到彭洲市消协蒙阳分会投诉,因使用在当地某农资代销点购买的某品牌除草剂,栽种的芹菜出现黄心、烂心。消协蒙阳分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即与彭州市农牧局植保站联系,到现场勘查,并对该产品进行了质量检测。检测认定:除草剂是造成芹菜药害的原因。彭州市消协在调查发现,辖区范围内使用该农药的农户还有80多家,受损面积100余亩。彭州市消协组织相关行政部门、公司方代表及受害农户进行了公开调解。最终生产厂家同意按每亩400元的标准对受害农户进行赔偿。彭州市消协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43280元。
十、2006年12月21日,消费者聂某到郫县消协投诉,其在某美容店做胶原蛋白隆鼻手术后,由于对产品过敏,出现了伤口疼痛、红肿等现象。在当地医院输液、服药后,病情仍然不见好转。经过多次治疗病情得到控制。经县消协调解,该美容店一次性赔偿消费者损失33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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