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财经报道(http://finance.icxo.com),昨日,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了2006年十大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涉及农资、建材、餐饮、房地产、商贸等方面。公布这十大案例旨在提醒消费者,当前侵害消费者权益涉及的范围很广,性质也很严重,社会各界要进一步引起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重视。
案例一
过期渔药致虾蟹死亡农村监督员维权获赔
2006年7月10日,宁海桥头胡水产养殖户金某使用了在当地一个体户石某处购买的“纤虫净”牌杀虫剂后,发现养殖场内的鱼、虾、蟹等出现大面积死亡。该村消费维权监督员金长春联系桥头胡消协分会进行调查后发现,杀虫剂已过期近一个月。金长春召集店方与养殖户进行调解,在桥头胡消协分会、桥头胡街道、县水产局三方配合下,对事故责任进行了认定,对造成的损失做出了评估。通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店方赔偿金某2万元。
案例二
多孔水泥板断裂受伤者获赔1.6万
2006年4月,家住余姚市马渚镇斗门的周某用马渚镇开元村一水泥预制板厂生产的多孔水泥板建造楼房。施工中,一块水泥板突然断裂,造成一名工人盆骨骨折,头、手臂等多个部位受伤。经过4个多月的治疗,共花去医药费5000多元。过后,周某向马渚镇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站投诉,要求生产厂家承担相应责任。该维权监督站进行现场勘察取证后,依法召集生产厂家、受伤者和周某三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达成协议:由厂方一次性赔偿给受伤工人住院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共计1.4万元,周某赔偿给受伤者2000元。
案例三
预定婚宴违约定金双倍返还
2006年10月19日,海曙区消协接到消费者陈女士投诉,称她在某宾馆百花厅为女儿预订婚宴,还预付了定金600元,但后来却被告知已有其他客户早于她预订了百花厅。宾馆方同意承担违约责任,但双方协商不下违约赔偿金额。海曙区消协工作人员在确认事实后,耐心做好调解工作,最终使双方达成协议:宾馆承担违约责任,双倍返还定金计1200元,另外补偿陈女士8000元。
案例四
售房宣传有误导小区业主获补偿
7月18日,某小区业主179人向科技园区消协投诉,反映开发商误导消费者,在宣传广告中所称小区到“联丰”的距离仅4.5公里左右,而实际距离却有7.5公里,要求该小区开发商退房并赔偿相关损失。科技园区消协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支持消费者的维权立场。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小区业主共179户,每户可获得3000元的经济补偿,购买车库(车位)者,还可直接获得1万元的折扣优惠。
案例五
吃腊肠炒饭异物哽喉致人伤害赔偿七千八
2006年7月17日下午,北仑区消协接到消费者杨某投诉,称其女友在北仑一面食馆吃腊肠炒饭时被异物哽住喉咙,先后到北仑的协和、新碶、百姓三家医院求治,最后到开发区中心医院进行手术治疗才取出异物。事后,消费者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但双方因赔偿条件悬殊未能解决。经北仑区消协多次组织双方调解,经营者同意一次性赔偿消费者医疗费、误工费、人身损害抚慰费等相关费用7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