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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规:养老险多缴1年增发1%
世界财经报道FINANCE.ICXO.COM ( 日期:2007-03-19 13:30)财经频道今日最新资讯


三、缴费年限和缴费水平直接影响发放金额


缴满15年至少月领472元


缴费年限在同等条件下,缴费年限越长,基本养老金计发金额越高。如2006年退休的参保人员,假设各年度均按全市城镇经济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进行缴费,若缴费年限不同,其基本养老金计发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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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水平在同等条件下,缴费水平越高,其基本养老金计发金额越高。如2006年退休的参保人员,假设缴费年限为25年,若缴费水平不同,其基本养老金计发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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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数据仅供参考)

四、到退休年龄不符合按月领可延长缴费

从2006年1月1日起,对1996年1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或参保并在过渡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不满10年的参保人员,以及过渡期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不满15年的参保人员,其个人账户中的全部储存额将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加发2个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后,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其中,个人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缴费年限条件的,可延长缴费至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缴费年限条件之月。

五、新老办法5年过渡

新老办法将实行5年过渡,将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设为5年过渡期。

在5年过渡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及其以上即可办理退休手续。5年过渡期后,缴费年限都必须满15年及其以上。

在5年过渡期间退休并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员,其按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和按老办法的养老金进行比较后,按“减少的不减发,增加的逐步增加”原则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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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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