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台铭还表示,当初爆发桃色纠纷后,大约是1992年,他是和妻子林淑如一起去警察局报案。郭台铭强调,他与陈女之间完全是金钱交易,因为“酒廊要付钱”,每次去酒廊都有付钱给陈女。
有媒体报道,郭台铭的亡妻林淑如曾经有一段时间长住美国,因此郭台铭一度与陈崇美同居五年。对此,郭台铭22日反驳说,他与陈崇美根本没有“同居五年”的事实,从林淑如那五年的出入境纪录是来来去去,就可以看出,林淑如对他与陈女的所做所为“都知道也都了解”。。>>>>>相关阅读:进入台湾首富郭台铭专题报道
对于当年妻子的感受,郭台铭表示,当年太太充分了解仙人跳事件,并与他一同报案,但现在他太太过世,曝料人却自称是他太太的友人,根本死无对证也让他很难过。郭台铭强调,桃色纠纷爆发至今,之所以没有回击,是不希望让外界有伤害女性同胞的印象,但苹果日报不仅将陈女形容得像淑女一样,还采信徐靖崴片面说词,成为臧家宜打手。
徐靖崴:接案时陈女确在证券公司工作
鸿海董事长郭台铭曝料陈崇美是紫禁城酒廊小姐,并非证券公司襄理。前征信业者徐靖崴表示,他有听说陈崇美曾当过“小姐”,但因他和陈小姐是在1993年接受其“感情纠纷”委托案认识,当时陈小姐确实在证券公司工作;他表示,郭台铭记者会提出“酒廊小姐”的说法,根本是为了转移焦点。
郭台铭婚外情的曝料人徐靖崴说,“1988年以前的事情,我不知道、我不能乱说,但是就我所知道的,这个事件从地检署到高院,陈崇美有拿出她在太平洋证券上班,负责鸿海公司股票上市的证据给我看。”
徐靖崴表示:“姑且不论她在不在紫禁城,但他们是相识喔!而陈崇美承办鸿海上市公司的业务案是事实,他与她同居五年也是事实,承诺百分之五的股权也是事实,郭台铭食言而肥,始乱终弃也是事实。”
至于三封寄给郭台铭的恐吓信,徐靖崴强调,这些都是遭到断章取义,他提出贷款,则是想透过交易换取和解。徐靖崴表示,房子贷款是有相当的担保品,贷款是要还的,按月缴利息,要还的,有对价关系,是一种交易行为,那不是恐吓,也不是在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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