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财经报道:http://finance.icxo.com讯,钱多没处花,于是委托券商“购买国债”;仅凭券商一纸财务报表就放心地将4亿多元存入券商;为在年报中隐瞒事实而“调账”,事发后销毁原始凭证……
莱钢股份原财务主管于德政委托昆仑证券购买国债造成巨额亏损一案,昨日在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于德政被公诉机关指控涉嫌挪用公款、挪用资金、国有企业人员失职和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等4项罪名。
钱多没处花
“2003年下半年的时候,莱钢股份账面上有10多亿元的承兑汇票,闲置在那里是一种浪费,进行投资可以为莱钢股份创收。”谈到事件初衷,于德政昨日在庭上(下同)如此供述。
于德政说,这是一家银行的朋友在一起吃饭时为其出的主意。很快,由于德政领衔的莱钢股份财务处拟定了一份《挖掘财务资源致力创收的建议》,经莱钢股份相关会议研究、当时的总经理同意后,交由莱钢股份财务部门具体执行。
“当时决定拿出这10多个亿中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进行投资。”于德政说,“最后选择的是昆仑证券。”
在选择昆仑证券之前,于德政曾到昆仑证券进行考察,拿回一张昆仑证券的财务报表。就是根据这张财务报表,于德政建立起对昆仑证券的信任,将4亿多元承兑汇票由昆仑证券付贴息利息后存入莱钢股份在昆仑证券开设的账户中。
根据莱钢股份的公告,2003年10月、11月存入昆仑证券4.04亿元,昆仑证券2004年仅归还2亿元。
直到昨日,于德政还认为此投资十分安全。他说,资金存入的是保证金账户,按照法律规定,即使证券公司倒闭了,保证金还是要还的。
于德政称,有关部门不应该将此笔资金作为委托理财处理,而应该作为保证金。但他也承认,即使作为保证金,最后为损失埋单的也将是国家。
于德政当时以公司名义和昆仑证券签订的协议约定,如果半年内该笔资金未作投资,则享受2%的利息。事实上,原定投资国债的这笔资金最后没有购买国债,于德政解释称“因为当时国债的行情掉头向下”。
莱钢股份交给昆仑证券的是承兑汇票,昆仑证券为之付出4%的贴息利息,上述2%的利息当时也预付给了莱钢股份,昆仑证券为此付出2400万元。这已经是很明显的融资行为。
莱钢股份的这笔资金最终被昆仑证券挪用,莱钢股份4亿多元的资金仅收回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