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财经报道:http://finance.icxo.com讯,20余家基金公司符合QDII资格
证监会正式发布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该办法要求申请QDII业务的基金公司其净资产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经营基金管理业务达2年以上,最近一个季度末资产管理规模不少于2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资产,根据此要求,目前国内57家基金公司中有华安、南方、上投摩根等20多家基金公司符合申请QDII业务资格要求。
2006年11月华安成立了国内首只QDII基金———华安国际配置,该基金募集资金1.97亿美元,根据该基金净值公告,截至5月30日,其净值为1.05美元,半年净值增长5%。华安国际配置基金经理孙志方介绍,他们主要是和雷曼兄弟合作,雷曼兄弟主要提供资产组合方案和建议,华安投资管理团队也积极参与该基金的投资和资产配置。他表示,从长远看,将来国内会有越来越多的资金通过QDII流出,但是短期还需要一个过渡。分析人士也指出,从全球范围来看,该基金业绩表现不错,获得了投资者的认可。
长城基金创新业务部总经理李贤彬认为,当前推出QDII业务正当其时,目前国内资金流动性泛滥,QDII是把大量过剩资金引导出去的主要方式之一,但是他也表示,基金QDII推出的不利因素主要有两个,一是人民币升值,在人民币升值压力下,QDII面临的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战胜人民币升值的速度;二是国内股市继续红火,QDII的收益会显得没有吸引力。
据了解,目前南方基金正在积极与美国梅隆集团合作推出QDII基金。
八家券商有望率先启动QDII
根据本报不完全统计,符合条件的中信证券( 62.13,0.00,0.00%)等8家创新类券商有望率先启动QDII。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公布后,券商纷纷表示,试行办法的推出对于券商来说是个利好。部分券商已准备好相关材料,只等办法实施,即上报申请材料。
该办法规定,证券公司进行境外证券投资,要先申请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需满足“净资本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净资本与净资产比例不低于70%;经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业务达1年以上;在最近一个季度末资产管理规模不少于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资产”的硬性指标。在取得资格后,可以通过设立集合计划等方式募集资金,运用所募集的资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
据本报信息部的不完全统计,符合上述硬性指标的证券约8家左右,包括中信证券、光大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中金公司、华泰证券、东方证券和广发证券。这使得境外证券投资的范围基本上只限于少数创新类券商。
此外,相关规定还指出,集合计划首次募集金额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集合计划持有人不少于2人。
光大证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吴亮表示,试行办法的公布得国家外汇的投资范围更加广阔。对于券商来讲,极大的拓展了业务范围,也给予了券商更多的发展机遇;增加了集合理财新的投资渠道和为客户服务的品种。
部分券商负责人指出,由于境外证券投资首先需要获得QDII资格,再进行相关产品的申报,依照现阶段管理层对集合理财的审批进度,短期内券商QDII产品的规模不会很大。这是因为:券商还存在着管理经验不足等问题,QDII业务必须和境外投资机构合作开展,缺乏主动权;国内投资者对国外投资还不太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