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财经报道:http://finance.icxo.com讯,似乎是兜了一个大圈,所有的问题又回到了起点。
市场一直心有疑虑的特别国债发行安排,终于有了部分答案。财政部确认,特别国债不会直接向央行定向发行,不会影响市场的货币供应量,而会严格遵守法律行事。
但专家指出,如果遵循财政部的目前思路,在法律允许的范畴里,财政部很难达到之前提请人大审议时,所提出的发行目标:一、特别国债本身无法达到抑制流动性的目的;二、特别国债无法做到完全的市场化发行;三、用发行特别国债的方式大大提高了外汇储备多元化投资的成本。
绕道发行
有鉴于《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因此按照财政部的说法,特别国债的直接发行对象不是央行。
财政部同时声明,特别国债的发行不会影响市场的货币供应量,以此判断,特别国债的发行亦不会直接向社会发行。
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人士的说法:“特别国债会有一些复杂的安排,来规避掉法律上的发行障碍。”从而最终达到“外汇到了财政的口袋,而特别国债被央行持有的目的”。
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如何达到曲径通幽,只能借助第三方平台。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彭兴韵博士指出:“可能的做法是先发给部分金融机构,然后在极短的时间内由央行完成购买。”这样一来,等于“到机构过个账”,对于货币供应量的影响几乎为零。
于是,交易的路线图就变成了:财政部发行1.55万亿特别国债给部分金融机构,财政部取得等额人民币,央行在极短时间内从金融机构完成购买,持有特别国债,财政部用人民币从央行购买约2000亿美元外汇储备,用外汇注资投资公司。
在这种操作方式中,财政部充当了外汇投资公司的出资人角色。
而对于这笔出资,财政部认为外汇投资公司需要 “有偿使用”,由于财政部对于特别国债 “不再通过预算安排还本付息资金”,这意味着将由外汇投资公司承担未来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