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效应?
7月6日,宁波银行在上海路演,不少券商提出疑问,如此高的内部员工持股比例是否会影响上市之后的股价;但是也有人认为,高管的高持股比例是商业银行内部激励机制的一种体现。
“宁波银行是城商行里面,高管持股比例比较高的,虽然其他城商行也有一些,但是都没有宁波银行高。”中信建投证券分析师佘闵华表示。
在南京银行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中亦显示,包括其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副行长、监事在内的前十大自然人股东共持有该行股份182.38万股。
事实上,内部员工持股在城商行中比较普遍。南京银行、杭州商业银行、温州商业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都有类似的持股比例,央行于2000年12月下发 《关于城市商业银行吸收自然人入股有关问题的批复》规定——银行内部职工认购的股份不得超过城市商业银行股份总数的20%,单个员工的持股比例不得高于0.5%,持股最多的宁波银行也在上市之前将内部员工持股比例摊薄至20%以下,单个员工的持股比例也符合监管标准。
“对于城市商业银行的高管和内部员工持股,银监会在上市之时,并未提出很多异议,这说明政策层可能希望将城商行作为金融业股权激励的示范,这也代表了未来金融行业的一个发展方向。”上海银监局人士表示。
银行高管的内部激励早在2004年就被提出,交行曾一度在上市之前希望在内部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当时曾建立过三级股权激励体系,最高等级是高管层,第二级是交行分行以上中层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第三级主要对应普通员工。最高等级又细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包括总行董事会成员、总行行级领导,以及首席信息官和首席财务官等;第二层则包括省级分行和直属分行的行长,以及总行的部门总经理;第三层则包括总行的部门副总经理和高级经理,以及各分行的副行长等。
但是在交通银行H股上市前夕被迫停止,目前交行内部仍然有股权激励计划,但是奖励的范围仅限于相当小的范围;建行也有过类似提案,但是也由于是国有银行的性质,而最终都没有获得监管层认可。
“城商行的股权激励计划带有实验性质,当时是由于城商行改革,很多银行资产质量差,不良率高,发动内部员工持股其实也是无奈之举,当时的入股也是有风险的,现在上市了,获得一定的风险溢价也无可厚非。”一位投行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