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财经报道:http://finance.icxo.com讯,法律专家表示,如果“带头大哥777”被证明有罪,将面临5年牢狱甚至更高的惩罚
据天府早报报道, 自7月10日传出“带头大哥777”被警方刑拘的消息后,众多网友就自发成立各类组织或声援、或声讨。声援者大多是“带头大哥777”博客的读者。他们认为“带头大哥777”确有真实水平,而声讨者则显得更有组织,他们成立了多个“围剿”“大哥”的QQ群,其群友大多是曾经跟随“大哥”炒股的收费用户。
11日,曾付费加入“带头大哥777”QQ群的“骨灰级”群友、网名“真善美”的甘肃省王先生列出了“带头大哥777”四大罪状。
罪状一 言而无信疯狂敛财
据王先生介绍,他是“带头大哥777”在2007年招收的第一批QQ群里的成员,因此对“带头大哥777”的所作所为比较了解。2007年初,正好赶上“带头大哥777”招收会员,标价是每人每年3000元。他就按照“带头大哥777”提供的账户,汇钱过去,顺利地成为了“带头大哥777”的“弟子”。
王先生说,其实“带头大哥777”有些时候说话根本不算数。就比如在招收收费群友方面,“带头大哥777”曾在招收“财茂群”(价格每人每年10000元)的时候宣称,这是“带头大哥777”历史上最后1个团队。该团队组建完毕后,“带头大哥777”将永不开群。不过,他后来又相继招收了黄金群、白金群和钻石群,价格也涨到了每人每年3.7万元。
据王先生和他的群友统计,“带头大哥777”一共招收了12个QQ群,收费标准分别从3000元/人到37000元/人不等。
按照群友的统计,这些群每群都是100—120人不等,“带头大哥777”实际敛财金额已经在1500万元以上。通过收取高额群费疯狂敛财也成为了王先生指控“带头大哥777”的第一大罪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