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反思
“荐股博客”应实名
这样的“大哥”要扫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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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人员,必须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并加入一家有从业资格的咨询机构后,方可从事咨询业务。
“带头大哥”现在接受调查,可像这样违规的“大哥”还有多少?其危害性不可小觑。荐股博客、股民QQ群等成为新手选股的“橄榄枝”,也是他们造就了昔日光鲜的“带头大哥”,事件到了今天,我们到底应该警惕什么?
无论牛市还是熊市,作为股市投资者,“投资教育”是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学会预防在市场中那些心存不轨者的“暗箭”。此次是投资者陷入荐股博客、股民QQ群的“传销”陷阱,仔细想来,这与投资者教育不到位不无关系。
股市走入大牛市后,在博客中推荐股票,利用QQ群招收会员等手段就被“先知先觉”者所利用,在他们牟取暴利的同时,也扰乱市场的秩序。网站监管层在研发博客、QQ新功能的同时,也应注意规范博客市场,对于特殊用途的博客和QQ,应推出实名制申请,规范这些无资质人员的行为,如果那样的话,或许就没有今天的“带头大哥”了。
对那些至今还“隐身”的“大哥”们,监管部门应穷追不舍。套用《无间道》里的那句话: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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