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财经报道:http://finance.icxo.com讯,各路上市房企的中报已经陆续进入审批阶段,而成功转型房地产上市公司的重庆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迪马股份,600565.SH)中报则抢先出炉。
7月12日,迪马股份发布2007年半年报,公司实现营业利润1.42亿元,净利润7753.32万元,同比分别大增647.86%和469.08%。
不过,业绩大幅增长并非因为转型房地产对业绩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而是绝大部分来源于迪马股份及控股子公司转让股权所获取的投资收益,其中更有迪马股份“卖身”所获收益,这在市场上引发一片质疑之声,股价也连续几日下跌。
“卖身”获利
迪马股份中报显示,其子公司东原地产向公司控股股东东银集团转让持有的迪马股份1096万股,获投资收益7807万元,缴税后按投资比例公司分得2976万元;转让四川广电37%股权,获利3168万元,这两项投资收益便占去净利润的79%。
如果去掉这两项非经营性收益,公司中期业绩为1609万元,仅比上年增长48%,这部分利润来源于房地产销售收入。
据了解,迪马股份上市前,东原地产是公司5家发起人股东之一,而大股东东银集团则是二者的共同控股方。
上市后,迪马股份本身所做的专用车业务利润不断下滑,希望展开多元投资以维持利润增长。
因此,迪马股份向东银集团收购了东原地产20%的股份,随后连续四次增资,把持股比例扩大到56.43%,但同时也形成了双方交叉持股的状况。于是便有了这次迪马股份卖自家股票造成业绩大增的故事。
对此,市场人士提出非议,“迪马股份控股56.43%的子公司东原房产,怎么会倒过来持有母公司6.85%股权,并且在股改后获取巨额投资收益呢?”
记者希望就此事采访迪马股份公司人士,但是对方予以拒绝,“以公告为准,我们不会做更多的表态。”
一位地产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即使比例很小,这种交叉持股也是不提倡的。但是只要转让时股权溢价、资产评估合理,这样做造成中报业绩的增长也无可厚非,毕竟只是一次性的,问题不大。而且卖掉以后,交叉持股消失,对以后的正常经营也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