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财经报道:http://finance.icxo.com讯,中国大贪官陈良宇一案在沉寂了一段时间后,日前取得突破性进展:中共中央决定,对陈良宇实施“双开”,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随后外界纷纷猜测陈良宇会否步郑筱萸的后尘?
《亚洲时报》的报道分析称,从陈希同、成克杰,到郑筱萸、陈良宇,一个个中国巨贪高官落马,彰显中国高层反腐的坚强决心和强大力度。但有观察家指出,新华社的通稿中陈良宇涉案多少“巨大”前无“特别”二字,经司法审判后“受贿罪”当能成立,但可能不至于判处死刑。
新华社报道指出,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7月26日审议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陈良宇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决定给予陈良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之前的7月24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依法罢免了陈良宇的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而其上海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职务也早由上海市黄浦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依法罢免。
报道指出,“陈良宇在担任上海市黄浦区区长、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中央政治局委员期间,滥用职权,支持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贷给不法企业主和有关公司巨额社保基金,危害社保基金安全”。
查阅陈良宇简历,陈从1987年2月起担任上海市黄浦区委副书记、区长,以后平步青云,2002年10月爬上上海市委书记,11月跻身中央政治局委员。直到2006年9月24日,中共中央决定对陈良宇严重违纪问题立案检查,免去陈良宇上海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
“危害社保基金安全”、“为不法企业主收购国有公司股权提供帮助,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是陈良宇的主要罪责,估计可能犯了“玩忽职守”罪。目前,中国法律中没有“国有资产流失罪”,仅有“私分国有资产罪”。陈良宇是否私分了国有资产,报道中未明说。与国有资产流失相关、可导致被起诉的犯罪行为还有:渎职、腐败、贪污、受贿、行贿等。
在贪腐方面,陈良宇“本人或家人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但“巨大”前无“特别”二字。报道还指出,陈良宇“道德败坏,利用职权玩弄女性,搞权色交易”;好色几乎是中国贪官的通病,近期的腐败案也多有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