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律界人士认为,银行设置的信用额度,是根据持卡人的还款能力以及信用等方面的因素综合考虑后确定的。而银行又允许持卡人超出信用额度的范围,继续消费。这等于否定了银行当初对于持卡人还款能力的评估。换言之,如果银行要鼓励持卡人刷卡消费,又认为某个透支限额内的信用风险不大,何不直接将信用额度的设置一步到位,避免持卡人掉入超限“陷阱”,多花冤枉钱。一些客户累计多笔消费,虽明知有超限费,也可能“故犯”,未必把透支消费的总账算得清清楚楚。
理财专家提醒,持卡人应该全面了解银行的收费情况,及时掌握自己的信用卡账户变化,避免跌入超限“陷阱”,否则透支刷卡的成本就高了。
信用卡支付清单:
按照国内银行通常标准,信用卡的收费项目一般包括:年费:依普通卡到金卡的级别不同从几十到几百元不等;境内柜台取现手续费:在发卡行分支机构柜台取现,按交易金额1%收取,最低5元;双币卡在境外发卡行分支机构或国际组织会员银行柜台取现,按交易金额3%收取手续费,每笔最低3.5美元;境内行ATM取现:不论在本行或他行ATM取现,均按交易金额1%收取手续费;境外行ATM取现,按交易金额3.5%收手续费,最低每笔3.5美元;循环信用利息:日息万分之五,按月计收复利;滞纳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最低人民币10元或1美元;贷方余额返还手续费:按返还金额千分之五收取,最低人民币5元或1美元,最高人民币200元或30美元;国内外交易货币兑换手续费:按VISA、MASTER规定,按交易金额1.5%收取;超限费:按超过信用额度部分的5%收取,最低人民币10元或1美元;挂失手续费:人民币40元;补发卡或损坏卡或提前换卡手续费:人民币15元;补制信用卡对账单手续费:补制3个月内对账单免费,补制之前的对账单每份收人民币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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