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上午,廖明维做了一系列“铺垫”后将自己手上的3.68万股“万家公用”以1.48元的价格委托卖出,随后又盗用了3个账户以1.48元吃进“万家公用”。为了不引起证券公司注意,廖明维又选了股票“荷银效率”如法炮制。前后数次交易,廖明维一共获利六千多元。
落网后,面对检察官,廖明维承认自己“太贪心了”,为了赌一把运气,他想尽办法不引起证券部门及受害客户的注意,但没想到自己还是被抓得这么快。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廖明维在主观上是为了通过盗买盗卖股票非法占有被害人的财产,在客观上是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非法占有被害人的财产,其非法占有盗买盗卖股票的“获利”款直接来源于被害人的财产损失,这种盗窃手段与直接非法占有被害人财产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其行为符合盗窃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故以盗窃罪对其予以批准逮捕。
据廖明维称,他自己的炒股资金共有4.92万元,7月12日以来,他一边用自己账户交易,一边盗用9个弱密码账户交易,两相配合操纵股票买卖。据他估计,他数次交易动用其他客户的资金总额超过100万元,造成不少的损失。受害者之一林先生表示,他光交易费便损失了3400元,再加上被抛出的几只股票涨了,买进的股票却几乎原地不动,损失不在少数;薛先生也表示他的交易费损失了2000元,而股票损失在1万元以上。
检察官点评
鹿城区检察院主办本案的检察官称,像廖明维这样破解客户弱密码、侵入他人账号的“单枪匹马”炒作股票的案件,在全国都极为罕见。此案对证券营业部和股民来说,都极具警示作用。
据了解,今年初,温州许多市民开办了交易账户,不少证券公司的客户账户都具有一模一样的初始密码。不少股民往往由于大意或不熟悉电脑操作,并未修改,这才给了廖明维可乘之机。
本案主办检察官说,案发后,温州市各证券公司营业部门对客户开展了针对性密码“普查”,结果再次证实,股民中确实存在许多“马大哈”。对于这些客户,检方和证券公司提醒其务必重新设置高级密码。
网上炒股八项注意
针对利用木马程序窃取他人股票交易账户非法牟利的案件,有关专家提醒,网上炒股要注意八大事项:
1.必须安装杀毒软件并且做到每天至少升级一次,并及时为系统打上安全补丁
2.必须打开杀毒软件的实时监控和个人防火墙
3.安装瑞星卡卡上网安全助手
4.使用带有USBKEY的网络银行专业版进行交易
5.下载炒股软件要到证券公司的官方网站
6.充分利用防火墙的“密码保护”功能
7.设置较为复杂的账户密码
8.尽量不要在网吧等公共场所的计算机上炒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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