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回想当初获通知上楼时的情形,当司机的余先生依然觉得很满足。毕竟,在早年,轮候的人多达几十万,有的人要等上六七年。有一位公屋老住户这样形容:“在当年,能够中签抽到上楼入住,更好过今时今日中了头奖六合彩。”
不过,随着香港社会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公屋的综合环境也在不断改善。港人文先生入住公屋已有二十余年,从年轻小伙住成了老人,目睹屋村几乎变成老人村,“屋村越起越豪,租金越来越高”。“当年石硖尾廉租屋的屋型设计和设施及居住环境,可用简陋不堪来形容。现在的屋村无论从外形或设备用料来说,都较市区的私营楼宇及旧式楼宇不知好多少。可谓‘鸟枪换大炮’。”公屋的分配标准,是保证每一个人的分配面积达到至少5.5或7平方米。不过,目前的实际情况是,每人其实可分配到十二三平方米的面积。
根据房屋署提供的最新数据,截至2006年12月31日,在公屋轮候册登记的家庭数目仍有逾10万个,轮候公屋的平均时间约为1.9年。据统计,目前全港约有210万人、占人口的31%居住于公共租住屋村,租住公屋单位数目约为72万个。加上购买了居屋的1/6人口,约有一半市民居透过政府的房屋资助计划实现安居。
港府房屋政策:回归政府本分
把作为商品的房屋交给成熟市场,把作为生活必需品的住房责任承担起来
是否重建“居屋”的争论近段时间在香港甚嚣尘上。
这场争论的背景是:房委会今年分两期推出的6000多套“居屋”,市民反应热烈,需求甚殷。尽管如此,港府还是决定,在分批推完16600套剩余“居屋”后按计划退出发展商角色。
其实,这是港府2002年底就定下的房屋政策。当时政策出台的背景是:楼市在金融风暴的冲击下一泻千里,整体楼价由1997年的高峰期大幅下降六七成,10万业主成为“负资产人士”。
为挽救市场信心,2002年11月,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推出被称为“孙九招”的措施,重新厘定政府在房屋市场的角色定位——为没有能力租住私人楼宇的低收入家庭提供租住公屋;维持公平稳定的环境让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措施中有关公营房屋政策的核心内容包括:由2003年起无限期停售停建居屋;集中力量提高租住房屋资助水平。
此前,香港的公营房屋政策已成功运转50年。1953年,石硖尾木屋区一场大火令5万人无家可归,为安置灾民,港府建起了8幢H型大厦,灾民只需缴纳少许租金就可入住。从那时起,以改善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为宗旨的公营房屋制度开始确立。
50年中,这个制度经历了初期的消除“房荒”阶段,1972年起的住房条件改善阶段,以及1978年起的“居者有其屋”阶段。总体来说,政策希望每一个香港人都有合适自己居住的房子,同时鼓励个人拥有房产。因此,政府一方面为低收入者提供租住公屋,确保他们“有瓦遮头”,另一方面为稍有能力者提供居屋或各种自置居所贷款计划,目的是为所有港人提供一套设备齐全的住房。
最著名的居屋政策当属“八万五”。1997年,当时的特首董建华提出,为协助更多人士自置居所,政府计划每年兴建85000个居屋单位。后来香港遭受金融风暴打击,在多重因素作用下,楼市全面下滑,曾被认为德政的“八万五”政策因此备受争议。
为免楼价进一步下滑,港府于2001年9月宣布暂停出售居屋10个月。2003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宣布,政府退出发展商角色,无限期停建及停售“居屋”。港府将力量及资源集中到为那些没有能力租住私人楼宇的低收入家庭提供租住公屋上。与此同时,房屋新政策还明确了政府在房屋市场的另一个定位——维持公平和稳定的环境,让房地产市场能够持续健康发展;政府应根据市场需求供应土地,并提供有优良配套的基建设施。
政策并确立了新的勾地制度。其操作程序是:政府每年视市场情况和发展需要,以及个别地皮的质素、所在地点和可兴建单位数目,制定“勾地表”。有意购买“勾地表”内任何一幅土地的发展商均可向政府申请出售该土地,发展商须同时承诺付出最低地价。假如政府认为该申请者所提出的最低地价合理及可以接受,便会以此作底价,然后透过招标或拍卖方式把有关土地公开发售,以价高者得为原则。如公开拍卖时,该幅土地未能以底价或以上的价钱成功售出,政府即会收回该幅土地。总之,政府会确保在“勾地表”上的土地不会被贱卖。
2004年1月,在停止卖地及勾地13个月以后,特区政府如期恢复勾地,公布共包括17幅地皮在内的2004/05年度勾地表。从勾地表制度与定期拍卖地并存变为新土地只会以勾地形式提供,地产界对此普遍表示欢迎,认为勾地表制度下,市场参与者所承担的将完全是市场变化所带来的结果,政府可不再扮演不必要的市场干预者角色,这正是各方均乐见的结局。
“为真正有住屋需要的人士提供协助,将成为港府今后房屋政策的重心。”一位房屋署职员告诉南方周末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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