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集团股权争夺战的背后,是“新生代”企业家和老一代企业家之间理念的激烈冲撞。
这一次,火焰山的铁扇似乎又被调包了,现代版“铁扇公主”——陈宁宁和中国东方集团董事局主席韩敬远的控股权争夺战,这把大火从今年6月20日到现在丝毫没有熄灭的兆头,反而越烧越旺了。
据世界财经报道http://finance.icxo.com讯,9月18日上午,轰动一时的中国东方集团两大股东的名誉侵权案在京开庭,不料,底气十足的陈宁宁,输了。
北京海淀区法院就嘉鑫控股董事长陈宁宁状告某媒体及韩敬远名誉侵权案进行正式宣判,判决书认定:“本院查明,没有证据证明陈宁宁有伪造签字的事实和欺诈的行为。”认定该媒体和韩敬远使用“涉嫌”、“被指涉嫌伪造”、“涉嫌欺诈”等词,“易引人误解,确有使用不当之处”。
同时,判决书也提出:“公众人物对于轻微名誉损害应当予以宽容和理解”,“作为公众人物的陈宁宁应当对涉及自身的评价持宽容理解的态度”。全面驳回陈氏诉讼请求,判韩敬远胜诉。
这让此前高调收购东方集团并表示“失败就退出”的陈宁宁,在“通过非传统的方法解决传统问题”道路上读到了艰难。
收购遭遇“名誉门”
2002年,“履历堪称完美”的陈宁宁走入了中国东方集团第一大股东、董事局主席韩敬远的视线。拥有截然不同背景的两人,在当时一厢情愿的韩敬远眼中堪称黄金搭档,寄望借力“资本”的他认为“我这边占有地方资源,陈宁宁拥有海外资源,这才是真正的中外合资。”
2004年3月2日,中国东方集团在香港挂牌上市,每股发行2.75港元,首日最高价曾探至3.65港元,市值达102亿港元。这让陈宁宁的个人财富跟着升天,按照香港嘉鑫在28亿总股本中占29.2%的股份计算,当日,嘉鑫的持股市值已近30亿港元,当初投入的1亿多元增长了29倍。
然而,与韩敬远截然不同的陈宁宁,没有深厚的“工厂情结”,工商管理硕士的学术背景,让她更趋向于使用技术手段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在对募集的资金中20亿资金的如何使用问题上,“资本”与“钢铁”的较量正式展开。
2007年以来,东方集团两大股东之间的争端越来越白热化。首先是大股东Wellbeing的代表人物韩敬远在接受某家媒体采访时表示,二股东嘉鑫控股用“伪造签名”的协议书和委托书购买进口铁矿石,并“从中获取巨额利润6000万美元”。
事后,陈宁宁坚决否认“伪造文件”,于6月13日,起诉刊登该报道的媒体和韩敬远,案由是“侵犯名誉权”。陈宁宁要求二被告澄清事实,在全国性的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上公开就其侵权行为向原告正式道歉,赔偿1000元。
随着口水战的进一步升级,陈宁宁在香港资本市场也酝酿着一场直接针对大股东的收购行为。6月20日,陈宁宁正式宣布,以总代价42亿港元(相当于每股3港元的现金加可换股债券),向持有中国东方集团27.37%股权的小股东提出全面收购,试图取代韩敬远掌控中国东方。
8月30日,陈宁宁通过旗下Smart Triumph Corporation要求中国东方集团召开“股东特别大会”,要求“罢免此函之日在任之所有现任董事,并立即生效”并注明“除陈宁宁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