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财经报道:http://finance.icxo.com讯,央行昨天公布《支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简称《意见稿》),规范征信系统的信息管理。根据《意见稿》,银行机构未准确、完整、及时报送,或虚构、篡改单位和个人支付信用信息,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披露单位和个人支付信用信息的也将受到同等处罚。
上述管理办法是央行筹建征信系统以来,出具的首份部门规章。相关条款可对金融机构抄送及管理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等行为进行约束。截至今年8月,征信系统收录的个人征信信息已接近6万亿份,每条信息都涉及到居民个人的婚姻状况、职业、学历等基本信息及其在银行发生的借贷交易记录。
根据《意见稿》,报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知悉的支付信用信息保密,不得非法对外提供、泄露和使用支付信用信息。企业和个人若认为征信系统收录的信息不准确,则可向征信中心提出书面异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