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23日,中国商务部、海关总署针对1853种商品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管理,即企业出口限制类商品,在合同备案时必须向银行缴纳台账保证金,直到企业完成加工成品出口并办理撤销结案手续后,由银行退还保证金及利息。
这项政策旨在通过优胜劣汰的市场法则,使一批竞争力弱的企业因不能转型升级而被淘汰。官方相信,外贸企业因此“重新洗牌”后,将改善恶性竞争、无序竞争的状况,扭转价格扭曲的状态,从根本上遏制品质不过关的商品出口,减少中国贸易顺差及与欧美国家之间的贸易摩擦。
另一项对广东经济影响深远的新法规,就是在今年元旦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
这项新法第14条规定:一名员工在一家公司效力10年以上,将自动获得直到退休的长期合同,公司不能用“一年一签”来进行约束。新法宗旨在于保障雇员权益,但尚未实施,劳资双方已开始博弈。
有雇主为了尽量把资金成本和法律风险降到最低,要求工人“自动辞职”后再签新合同;有的干脆大规模裁员。另一方面,工人从新法中认识到保护自己权益的法律依据,或是罢工进行抗争,或集体要求司法进行劳动仲裁。
政府为了预防企业“钻法律漏洞”,或刻意提前将可能获得“长约”员工转成了“短约”员工,或者恶意裁员,除了进行补充说明,广州还规定辞退20名职员以上的企业,必须向劳动部门申报,以便监控。
无论如何,随着劳资双方对《劳动合同法》进一步深入认识,外来民工多达3000万人的广东,能否建立新的、和谐的劳资关系,值得关注。
广州一名新闻工作者表示,在新的一年里除了物价、楼价外,最关注的还是《劳动合同法》。她说:“我想看看《劳动合同法》对周边朋友,将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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