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财经报道:http://finance.icxo.com讯,上周五,上海期货交易所停止了黄金期货的模拟交易,将在本周三正式挂牌进行交易。作为推出之前的“最后一道程序”,上期所对黄金期货的各项交易细节进行了详细解释。
三大措施
监控期货交易风险
对于期货交易风险监控,上期所目前采取了三大措施:1.较高的保证金收取标准,黄金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为合约价值的7%,上市交易初期暂定以9%的比例收取;2.较宽的涨跌停板幅度,根据国际黄金价格波动率,上期所设定了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5%的涨跌幅度;3.严格的限仓制度,黄金期货合约在不同时期规定了较严格的限仓比例和持仓限额规定。如:在合约挂牌至交割月前第二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超过8万手时,对投资者、非经纪会员及经纪会员的限仓比例分别为5%、10%和15%;交割月前第一个月,对限仓限额分别设定为90手、300手和900手;交割月份,对法人投资者的限仓限额设定为30手,自然人投资者为0手,对非经纪会员设为90手,经纪会员为300手。
风险提示
地下炒金没有保障
由于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方式,保证金交易的杠杆作用不仅使盈利放大,也同样使亏损成倍放大。当亏损发生时,由于风险控制不力,有可能投入的资金血本无归。因此,期货交易要求投资者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市场分析能力及风险承受能力。
需要提醒的是,通过上期所经纪会员参与交易是投资者参与黄金期货交易的唯一合法途径,除了上期所的期货经纪会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资格办理投资者开户业务、代理投资者进行黄金期货交易。另外,参与地下炒金活动是非法的,在非法期货交易中,资金和交易的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为了加强风险控制,上期所规定自然人客户不允许进行黄金实物交割,同时规定自然人客户持仓进入交割月份应该调整为0手。如果进入交割月份,自然人客户的持仓没有按规定调整为0手,则在进入交割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起,由交易所执行强行平仓。因强行平仓产生的盈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即不归自然人客户),强行平仓发生的亏损由责任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