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面貌发生显著变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全省城镇化率由2002年的40.3%提高到46.8%。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路水电气医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背街小巷整治和棚户区改造取得良好成效,城区人均道路、绿地面积大幅增加
世界财经报道:http://finance.icxo.com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26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985元,分别比2002年增长87.3%和68.7%。城镇登记失业率稳定控制在3.7%以内,基本解决了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问题。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全部免除,农村学校危房改造基本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进展顺利。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征缴扩面取得积极进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基本建立,困难群众生活得到有效救助。安康居住工程全面推进,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供给明显增加。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持先进水平,人口自然增长率稳定控制在6‰以内。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气象、防震减灾、妇女儿童、残疾人和老龄事业发展取得新成绩。
社会保持和谐稳定。民主法制建设稳步推进。“平安山东”建设成效明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加强,和谐社区建设深入开展,信访工作体制不断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全省刑事发案、可防性案件、治安灾害事故、非正常上访等指标连年下降,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逐年上升,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减少。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对台工作得到加强。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民兵预备役和优抚安置工作成效明显,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获得七连冠。
政府建设全面加强。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廉洁政府建设迈出新步伐。政府职能加快转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得到强化。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减少。政务公开和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不断完善。源头防治腐败工作全面加强,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和腐败分子。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