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下午2点29分,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前一分钟公布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报道指出,这次国务院改革涉及调整变动的机构共15个,正部级机构减少四个,国务院将新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务院部委变更情况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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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前 |
改革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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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环境保护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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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人事部 |
人力与保障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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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 |
住房与城乡建设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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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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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药监局 |
卫生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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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
交通运输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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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国家能源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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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国家能源局 |
据世界财经报道http://finance.icxo.com讯,根据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国将新组建五个部,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将有27个。新组建的部门有: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不再保留国防科工委、信产部、交通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等。
具体内容包括:
一、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职能,形成科学权威高效的宏观调控体系。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发挥国家发展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综合运用财税、货币政策,形成更加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提高宏观调控水平。
二、加强能源管理机构,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设立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国家能源委员会,负责研究拟定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审议能源安全和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同时,组建国家能源局。将国际发改委的能源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及机构,与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的核电管理职能进行整合,划入该局。
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由国家能源局承担。不再保留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